家庭财产保险通用版共十四篇

时间:2026-06-16 19:20:01 来源:互联网

家庭财产保鲜(通用14篇)

家庭财产保鲜 篇1

  保鲜单号:

  被保鲜人姓名:

  保鲜财产地址:

  保鲜期限:年自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保鲜财产名称保鲜金额是否附加盗窃保鲜

  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

  衣物床上用品

  家具

  其他物品

  总保鲜金额:

  总保鲜金额:保鲜费:

  备注:

  投保人对保鲜人的除签字:

  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日期:年月日

  ________保鲜有限公司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鲜人(即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鲜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鲜责任。

  第一条保鲜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本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鲜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鲜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鲜地点室内,本保鲜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鲜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保鲜金额、保鲜价值和保鲜费率

  一、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鲜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鲜费率均为2‰。

  第七条保鲜期限

  保鲜期限为1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八条赔偿处理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鲜金额为限。

  若本保鲜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鲜金额为限。

  三、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鲜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鲜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鲜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鲜事故的,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鲜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鲜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鲜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单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鲜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标的,应当归保鲜人所有,被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鲜人。保鲜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鲜人从其知道保鲜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鲜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鲜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九条被保鲜人义务

  一、被保鲜人应按照保鲜人规定的一年期家庭财产保鲜费率计算应交保鲜费,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鲜费。

  二、被保鲜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鲜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鲜人变更保鲜标的地址、保鲜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鲜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鲜合同。

  第十条其他事项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第一条保鲜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本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鲜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保鲜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存放在保鲜地点室内,本保鲜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

  七、在发生上述保鲜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保鲜金额、保鲜价值和保鲜费率

  一、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鲜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鲜金额;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鲜金额;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鲜金额。

  第六条保鲜期限

  保鲜期限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赔偿处理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鲜金额为限。

  若本保鲜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鲜金额为限。

  三、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鲜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鲜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鲜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鲜事故的,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鲜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鲜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鲜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单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鲜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标的,应当归保鲜人所有,被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鲜人。保鲜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鲜人从其知道保鲜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鲜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鲜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八条被保鲜人义务

  一、被保鲜人应按照保鲜人规定的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储金标准,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鲜储金。保鲜期满,保鲜人应将全部保鲜储金退还给被保鲜人。

  被保鲜人如在保鲜期限内要求退还保鲜储金,保鲜人按照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鲜费,保鲜费从退还的保鲜储金中扣除。

  二、被保鲜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鲜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鲜人变更保鲜标的地址、保鲜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鲜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鲜合同。

  第九条其他事项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鲜人:

  受益人:

  时间:

家庭财产保鲜 篇2

  中保财*保鲜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鲜合同

  中保财*保鲜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鲜合同

  家庭财产保鲜单

  保鲜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鲜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鲜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鲜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鲜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鲜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盗窃保鲜: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鲜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鲜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鲜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保鲜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鲜有限公司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保鲜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鲜人(即中保财*保鲜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鲜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鲜责任。

  第一条保鲜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本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 以向保鲜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鲜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鲜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鲜地点室内,本保鲜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鲜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 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保鲜金额、保鲜价值和保鲜费率

  一、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鲜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鲜费率均为2‰。

  第七条保鲜期限

  保鲜期限为1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八条赔偿处理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鲜金额为限。

  若本保鲜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鲜金额为限。

  三、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鲜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鲜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鲜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鲜事故的,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鲜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鲜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鲜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单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鲜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标的,应当归保鲜人所有,被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鲜人。保鲜人对被追 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家庭财产保鲜 篇3

  保鲜标的

  第一条 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鲜标的范围内:

  (一)房屋及室内装潢;

  (二)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及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4、现I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第二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内:

  (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无线通讯工具、日用消耗品、交通工具、动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六)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鲜责任

  第三条 在本保鲜期间内,凡是被保鲜人自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并座落或存放于本保鲜合同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鲜标的,由于下列基本责任或投保人选择的特约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鲜人负责赔偿:

  (一)基本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外来不属于被保鲜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特约责任(任选一种)

  1、盗抢责任:经公安部门确认的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番强掘壁,入室抢劫的盗抢行为,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但未追回的损失。

  2、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或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

  第四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鲜人也负责赔偿:

  (一)保鲜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鲜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

  (二)保鲜事故发生后,被保鲜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鲜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国家机关的行政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鲜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保鲜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鲜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鲜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鲜价值和保鲜金额

  第八条 房屋及室内装潢的保鲜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鲜价值为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第九条 保鲜金额每份为10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鲜金额为8000元,室内财产保鲜金额为20__元。投保人根据投保时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鲜金额及投保份数。投保多份的,保鲜金额总和超过保鲜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保鲜投资金、保鲜费、收益金、年收益率和给付金

  第十条 每份保鲜对应的保鲜投资金为20__元。

  第十一条 投保每份保鲜的年保鲜费为12元。保鲜费由保鲜人从投资收益中获得,投保人无需在交纳保鲜投资金以外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 年收益率是保鲜人用以计算保鲜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投保人的固定投资回报折合每年的比率。收益金为年收益率与保鲜投资金及保鲜期间内保鲜年度数的乘积。

  第十三条 给付金是保鲜人按保鲜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给付金额。给付金包括满期给付金和退保给付金。满期给付金为保鲜投资金与收益金之和;退保给付金为退保时保鲜人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给付金不受保鲜事故是否发生及被保鲜人是否已经获得保鲜赔偿的影响。

  保鲜期间和保鲜年度

  第十四条 保鲜期间由投保人在《金牛保鲜合同收益一览表》给出的选择中确定一种,中途不得变更。从保鲜责任开始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保鲜年度。

  投保人、被保鲜人义务

  第十五条 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鲜投资金。保鲜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鲜投资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 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者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鲜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鲜费率的,保鲜合同自保鲜人解约通知书到达之日起解除。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对保鲜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 投保人确定多个被保鲜人的,应在本保鲜合同中列明。投保人确定的被保鲜人不是投保人本人的,应征得被保鲜人的书面同意。

  在本保鲜期间内,投保人变更被保鲜人的,应征得被保鲜人书面同意,并及时通知保鲜人,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被保鲜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鲜标的的安全。

  第十九条 在本保鲜期间内,保鲜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鲜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鲜人,经与保鲜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鲜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条 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施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鲜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鲜人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或被保鲜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本保鲜合同。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 保鲜标的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在保鲜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下列约定优先适用:

  (一)发生盗抢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鲜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1000元;

  (二)发生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鲜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不得超过1000元;

  (三)现I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的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每份200元,如投保多份的为投保份数乘以200元,但无论投保多少份,每一被保鲜人在保鲜合同中享有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__元;同一地址的保鲜标的另有保鲜人相同条款承保的,无论被保鲜人是否为同一人,保鲜份数均合并计算。

  (四)被保鲜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在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以受损财产的保鲜金额为限。

  第二十三条 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鲜人所有,并在赔款中扣除其折价金额。

  第二十四条 被保鲜人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正本或保鲜凭证、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及证明实际损失情况的其他单证或证据。

  第二十五条 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鲜人应向有关责任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鲜人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时,被保鲜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 保鲜标的在一个保鲜年度内遭受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保鲜金额相应减少;投保人或被保鲜人可以申请恢复保鲜金额,但须交纳相应的保鲜费。无论当年度保鲜金额是否恢复,下一保鲜年度保鲜金额自动恢复。

  第二十七条 保鲜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鲜人有重复保鲜存在,保鲜人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应由其他保鲜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鲜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 被保鲜人对保鲜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鲜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的,视为被保鲜人放弃向保鲜人索赔的权利。

  退保和满期给付

  第二十九条 投保人在本保鲜合同期间届满后领取给付金,也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全部或部分按份退保领取相应的给付金。期满前全部退保的,本保鲜合同解除;部分按份退保的,则相应减少保鲜投资金及对应的保鲜金额。

  被保鲜人不享有领取给付金的权利。

  第三十条 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应提供保鲜单正本、本人身分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供保鲜单正本、法人证明或其他合法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分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分证件。

  投保人申请提前领取的,还应提交给付金领取申请书。

  第三十一条 本保鲜合同期满后,保鲜人按《金牛保鲜合同收益一览表》所列金额给付投保人给付金。逾期领取的,保鲜人仅按期满日金额给付。

  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退保时,保鲜人按下列约定支付给付金:

  (一)本保鲜合同生效期间不足6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鲜投资金扣除200元手续费。

  (二)本保鲜合同生效期间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鲜投资金扣除100元手续费。

  (三)本保鲜合同生效期间满12个月不足约定保鲜期间的,每份给付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给付金=保鲜投资金+保鲜投资金×(利率×(承保天数-365)/365×80%)

  其中,"利率"是指人民银彳公布的适用于起保日的城乡居民r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保鲜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被保鲜人、保鲜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鲜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鲜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保鲜单正本遗失时,投保人应持本人身分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之前,给付金被冒领,保鲜人不负由此导致的投保人的任何损失。

  第三十五条 投保人将保鲜单项下领受给付金的权利进行质押的,应向保鲜人办理批注。否则,质押对保鲜人不发生效力。

  已办理质押批注的保鲜单,投保人退保、领取给付金或挂失时,除提交本条款第三十条约定的单证外,还应提供质权人同意的证明。

家庭财产保鲜 篇4

  第一条保鲜标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本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投保。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五、非机动交通工具;六、口粮;七、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鲜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第二条不保财产下列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三、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保鲜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存放在保鲜地点室内,本保鲜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七、在发生上述保鲜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冲突、罢工、暴动;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四、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保鲜金额、保鲜价值和保鲜费率一、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标的项目分别列明;二、家庭财产的保鲜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三、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鲜金额;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鲜金额;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鲜金额。

  第六条保鲜期限保鲜期限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赔偿处理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鲜金额为限。若本保鲜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鲜金额为限。三、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在赔款中扣除。四、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鲜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鲜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鲜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鲜事故的,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鲜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六、保鲜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鲜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单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七、如果本保鲜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标的,应当归保鲜人所有,被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鲜人。保鲜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如果被保鲜人从其知道保鲜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鲜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鲜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八条被保鲜人义务一、被保鲜人应按照保鲜人规定的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储金标准,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鲜储金。保鲜期满,保鲜人应将全部保鲜储金退还给被保鲜人。被保鲜人如在保鲜期限内要求退还保鲜储金,保鲜人按照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鲜费,保鲜费从退还的保鲜储金中扣除。二、被保鲜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三、在保鲜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鲜人变更保鲜标的地址、保鲜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鲜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四、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五、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鲜合同。

  第九条其他事项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鲜人: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家庭财产保鲜 篇5

  1、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鲜条款(一)

  保鲜标的

  第一条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鲜标的范围内:

  (一)房屋及室内装潢;

  (二)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及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4、现I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第二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内:

  (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无线通讯工具、日用消耗品、交通工具、动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六)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鲜责任

  第三条在本保鲜期间内,凡是被保鲜人自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并座落或存放于本保鲜合同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鲜标的,由于下列基本责任或投保人选择的特约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鲜人负责赔偿:

  (一)基本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外来不属于被保鲜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特约责任(任选一种)

  1、盗抢责任:经公安部门确认的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番强掘壁,入室抢劫的盗抢行为,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但未追回的损失。

  2、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或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

  第四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鲜人也负责赔偿:

  (一)保鲜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鲜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

  (二)保鲜事故发生后,被保鲜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鲜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国家机关的行政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鲜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保鲜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鲜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鲜人也不负责赔偿。

  2、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鲜条款(二)

  保鲜价值和保鲜金额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装潢的保鲜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鲜价值为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第九条保鲜金额每份为10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鲜金额为8000元,室内财产保鲜金额为20__元。投保人根据投保时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鲜金额及投保份数。投保多份的,保鲜金额总和超过保鲜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

  保鲜投资金、保鲜费、收益金、年收益率和给付金

  第十条每份保鲜对应的保鲜投资金为20__元。

  第十一条投保每份保鲜的年保鲜费为12元。保鲜费由保鲜人从投资收益中获得,投保人无需在交纳保鲜投资金以外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年收益率是保鲜人用以计算保鲜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投保人的固定投资回报折合每年的比率。收益金为年收益率与保鲜投资金及保鲜期间内保鲜年度数的乘积。

  第十三条给付金是保鲜人按保鲜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给付金额。给付金包括满期给付金和退保给付金。满期给付金为保鲜投资金与收益金之和;退保给付金为退保时保鲜人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支付给投保人的金额。给付金不受保鲜事故是否发生及被保鲜人是否已经获得保鲜赔偿的影响。

  保鲜期间和保鲜年度

  第十四条保鲜期间由投保人在《金牛保鲜合同收益一览表》给出的选择中确定一种,中途不得变更。从保鲜责任开始之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保鲜年度。

  投保人、被保鲜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保鲜投资金。保鲜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鲜投资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者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保鲜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鲜费率的,保鲜合同自保鲜人解约通知书到达之日起解除。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对保鲜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七条投保人确定多个被保鲜人的,应在本保鲜合同中列明。投保人确定的被保鲜人不是投保人本人的,应征得被保鲜人的书面同意。

  在本保鲜期间内,投保人变更被保鲜人的,应征得被保鲜人书面同意,并及时通知保鲜人,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被保鲜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鲜标的的安全。

  第十九条在本保鲜期间内,保鲜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或被保鲜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鲜人,经与保鲜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保鲜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条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施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鲜人,并在事故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鲜人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或被保鲜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解除本保鲜合同。

  3、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鲜条款(三)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鲜标的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在保鲜金额范围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下列约定优先适用:

  (一)发生盗抢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鲜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1000元;

  (二)发生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鲜期间每年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份不得超过1000元;

  (三)现I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的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每份200元,如投保多份的为投保份数乘以200元,但无论投保多少份,每一被保鲜人在保鲜合同中享有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__元;同一地址的保鲜标的另有保鲜人相同条款承保的,无论被保鲜人是否为同一人,保鲜份数均合并计算。

  (四)被保鲜人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在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以受损财产的保鲜金额为限。

  第二十三条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鲜人所有,并在赔款中扣除其折价金额。

  第二十四条被保鲜人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正本或保鲜凭证、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及证明实际损失情况的其他单证或证据。

  第二十五条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鲜人应向有关责任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赔付之日起,取得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追偿的权利。保鲜人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时,被保鲜人应积极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保鲜标的在一个保鲜年度内遭受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保鲜金额相应减少;投保人或被保鲜人可以申请恢复保鲜金额,但须交纳相应的保鲜费。无论当年度保鲜金额是否恢复,下一保鲜年度保鲜金额自动恢复。

  第二十七条保鲜事故发生后,如被保鲜人有重复保鲜存在,保鲜人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应由其他保鲜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鲜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被保鲜人对保鲜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鲜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的,视为被保鲜人放弃向保鲜人索赔的权利。

  4、金牛投资保障型(3年期)家庭财产保鲜条款(四)

  退保和满期给付

  第二十九条投保人在本保鲜合同期间届满后领取给付金,也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全部或部分按份退保领取相应的给付金。期满前全部退保的,本保鲜合同解除;部分按份退保的,则相应减少保鲜投资金及对应的保鲜金额。

  被保鲜人不享有领取给付金的权利。

  第三十条投保人在领取给付金时,应提供保鲜单正本、本人身分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投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应提供保鲜单正本、法人证明或其他合法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分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分证件。

  投保人申请提前领取的,还应提交给付金领取申请书。

  第三十一条本保鲜合同期满后,保鲜人按《金牛保鲜合同收益一览表》所列金额给付投保人给付金。逾期领取的,保鲜人仅按期满日金额给付。

  第三十二条投保人退保时,保鲜人按下列约定支付给付金:

  (一)本保鲜合同生效期间不足6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鲜投资金扣除200元手续费。

  (二)本保鲜合同生效期间满6个月不足12个月的,每份给付金为每份保鲜投资金扣除100元手续费。

  (三)本保鲜合同生效期间满12个月不足约定保鲜期间的,每份给付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给付金=保鲜投资金+保鲜投资金×(利率×(承保天数-365)/365×80%)

  其中,“利率”是指人民银彳公布的适用于起保日的城乡居民r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因履行本保鲜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投保人、被保鲜人、保鲜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鲜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鲜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保鲜单正本遗失时,投保人应持本人身分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之前,给付金被冒领,保鲜人不负由此导致的投保人的任何损失。

  第三十五条投保人将保鲜单项下领受给付金的权利进行质押的,应向保鲜人办理批注。否则,质押对保鲜人不发生效力。

  已办理质押批注的保鲜单,投保人退保、领取给付金或挂失时,除提交本条款第三十条约定的单证外,还应提供质权人同意的证明。

家庭财产保鲜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保鲜财产范围

  第一条本保鲜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鲜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二、保鲜责任

  第三条保鲜财产在保鲜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鲜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鲜事故发生后,被保鲜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鲜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鲜金额。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鲜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鲜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鲜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被保鲜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鲜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五)保鲜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鲜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鲜事故时保鲜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四、保鲜金额及保鲜费

  第七条保鲜金额根据保鲜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鲜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鲜费按保鲜金额的3‰,在签订保鲜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鲜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鲜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鲜财产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鲜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鲜单分项列明的保鲜金额。

  第十一条保鲜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鲜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二条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鲜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鲜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鲜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保鲜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鲜对同一保鲜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鲜是否由被保鲜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被保鲜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鲜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鲜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时,投保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保鲜财产的存放地点、状况和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被保鲜人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鲜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七条保鲜事故发出时,被保鲜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条投保人和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鲜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保鲜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鲜合同。对保鲜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鲜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计收。

  第二十条被保鲜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财产保鲜 篇7

  一、保鲜财产范围

  第一条本保鲜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鲜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二、保鲜责任

  第三条保鲜财产在保鲜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鲜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鲜事故发生后,被保鲜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鲜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鲜金额。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鲜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鲜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鲜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被保鲜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鲜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五)保鲜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鲜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鲜事故时保鲜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四、保鲜金额及保鲜费

  第七条保鲜金额根据保鲜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鲜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鲜费按保鲜金额的3‰,在签订保鲜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鲜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鲜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鲜财产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鲜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鲜单分项列明的保鲜金额。

  第十一条保鲜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鲜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二条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鲜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鲜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鲜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保鲜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鲜对同一保鲜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鲜是否由被保鲜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被保鲜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鲜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鲜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时,投保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保鲜财产的存放地点、状况和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被保鲜人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鲜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七条保鲜事故发出时,被保鲜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条投保人和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鲜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保鲜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鲜合同。对保鲜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鲜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计收。

  第二十条被保鲜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家庭财产保鲜 篇8

  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第一章 可保财产

  第一条 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鲜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鲜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

  五、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鲜人为参加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鲜人为中国太平*保鲜公司(下同)。

  第二章 不保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财产范围之内:

  一、房屋及附属设备;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

  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

  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 保鲜期限

  第三条 保鲜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鲜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鲜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 保鲜金额

  第四条 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 保鲜费

  第五条 本保鲜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鲜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鲜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鲜费。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 保鲜责任

  第六条 保鲜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鲜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七章 除外责任

  第七条 保鲜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二、核子辐射和污染;

  三、被保鲜人或其家属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鲜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它不属于本保鲜单第六条所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七、保鲜财产在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内发生的保鲜事故的损失。

  第八章 退保

  第八条 非还本保鲜形式的保鲜,未届保鲜期满中途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九条 凡投保人选择一年、三年、五年还本保鲜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鲜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保鲜期满后,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鲜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保鲜期满后,若不退保,投保人应另办续保手续。

  三、被保鲜人如在保鲜期内要求退还保鲜本金,就根据非还本家财险费率计收本保鲜年度的保鲜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应退还的保鲜本金中扣回。

  第十条 投保人选择长效还本保鲜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鲜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长效还本保鲜期为八年有效,八年保鲜期满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鲜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长效还本保鲜期满五年以上要求退还保鲜本金的,要视本保鲜年度内是否出险而不定期,若本保鲜年度内出险,发生赔款的要按短期计费标准计收(见短期计费标准表计算),从退还的保鲜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鲜年度内未出险,未发生赔款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将保鲜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三、保期不满五年要求退还保鲜本金的,依照本条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第九章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 保鲜财产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和损 失当天出险当地的市场重置价,并且按其新旧程度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鲜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鲜金额为限。如保鲜单上未列分项保鲜金额时,分项赔偿限额按以下比例计算赔偿;衣着及床上用品按20%计算;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按30%计算;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按50%计算。

  第十二条 依本条款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与保鲜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不超过保鲜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保鲜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保鲜财产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鲜人应当尽力施救并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通知保鲜人,以便及时确定损失、查勘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第十六条 保鲜财产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鲜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鲜人向保鲜人提出赔偿请示时,保鲜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鲜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鲜人,并协助保鲜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十七条 保鲜财产在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损失后,被保鲜人应如实向保鲜人提供损失情况,如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偿,并终止保鲜合同。

  第十章 被保鲜人义务

  第十八条 在保鲜期限内,保鲜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鲜财产所有权变更,被保鲜人应及时向保鲜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家庭财产保鲜 篇9

  保鲜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鲜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鲜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鲜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鲜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鲜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盗窃保鲜: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鲜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鲜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鲜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保鲜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鲜有限公司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鲜人(即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鲜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鲜责任。

  第一条 保鲜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本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鲜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 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鲜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鲜地点室内,本保鲜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鲜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保鲜金额、保鲜价值和保鲜费率

  一、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鲜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鲜费率均为2‰。

  第七条 保鲜期限

  保鲜期限为1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八条 赔偿处理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鲜金额为限。

  若本保鲜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鲜金额为限。

  三、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鲜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鲜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鲜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鲜事故的,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鲜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鲜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鲜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单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鲜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标的,应当归保鲜人所有,被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鲜人。保鲜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鲜人从其知道保鲜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鲜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鲜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九条 被保鲜人义务

  一、被保鲜人应按照保鲜人规定的一年期家庭财产保鲜费率计算应交保鲜费,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鲜费。

  二、被保鲜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鲜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鲜人变更保鲜标的地址、保鲜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鲜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鲜合同。

  第十条 其他事项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第一条 保鲜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本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鲜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 保鲜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存放在保鲜地点室内,本保鲜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

  七、在发生上述保鲜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保鲜金额、保鲜价值和保鲜费率

  一、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鲜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鲜金额;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鲜金额;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鲜金额。

  第六条 保鲜期限

  保鲜期限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 赔偿处理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鲜金额为限。

  若本保鲜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鲜金额为限。

  三、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鲜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鲜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鲜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鲜事故的,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鲜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鲜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鲜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单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鲜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标的,应当归保鲜人所有,被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鲜人。保鲜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鲜人从其知道保鲜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鲜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鲜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八条 被保鲜人义务

  一、被保鲜人应按照保鲜人规定的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储金标准,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鲜储金。保鲜期满,保鲜人应将全部保鲜储金退还给被保鲜人。

  被保鲜人如在保鲜期限内要求退还保鲜储金,保鲜人按照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鲜费,保鲜费从退还的保鲜储金中扣除。

  二、被保鲜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鲜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鲜人变更保鲜标的地址、保鲜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鲜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鲜合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庭财产保鲜 篇10

  第一章可保财产

  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鲜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鲜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

  五、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鲜人为参加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鲜人为中国太平*保鲜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鲜财产范围之内:

  一、房屋及附属设备;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

  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产品、药品、化妆品;

  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鲜期限

  第三条保鲜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鲜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鲜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鲜金额

  第四条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鲜费

  第五条本保鲜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鲜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鲜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鲜费。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鲜责任

  第六条保鲜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鲜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七章除外责任

  第七条保鲜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

  二、核子辐射和污染;

  三、被保鲜人或其家属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鲜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

  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以及其它不属于本保鲜单第六条所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七、保鲜财产在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内发生的保鲜事故的损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条非还本保鲜形式的保鲜,未届保鲜期满中途不办理退保手续。

  第九条凡投保人选择一年、三年、五年还本保鲜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鲜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保鲜期满后,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鲜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保鲜期满后,若不退保,投保人应另办续保手续。

  三、被保鲜人如在保鲜期内要求退还保鲜本金,就根据非还本家财险费率计收本保鲜年度的保鲜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从应退还的保鲜本金中扣回。

  第十条投保人选择长效还本保鲜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鲜待遇,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长效还本保鲜期为八年有效,八年保鲜期满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人将投保人交纳的保鲜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二、长效还本保鲜期满五年以上要求退还保鲜本金的,要视本保鲜年度内是否出险而不定期,若本保鲜年度内出险,发生赔款的要按短期计费标准计收(见短期计费标准表计算),从退还的保鲜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鲜年度内未出险,未发生赔款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将保鲜本金全数退还给投保人。

  三、保期不满五年要求退还保鲜本金的,依照本条款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第九章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鲜财产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出险当地的市场重置价,并且按其新旧程度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鲜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鲜金额为限。如保鲜单上未列分项保鲜金额时,分项赔偿限额按以下比例计算赔偿;衣着及床上用品按20%计算;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按30%计算;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按50%计算。

  第十二条依本条款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与保鲜财产直接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不超过保鲜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保鲜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保鲜财产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鲜人应当尽力施救并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立即通知保鲜人,以便及时确定损失、查勘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第十六条保鲜财产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鲜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鲜人向保鲜人提出赔偿请示时,保鲜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鲜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鲜人,并协助保鲜人向第三方追偿。

  第十七条保鲜财产在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损失后,被保鲜人应如实向保鲜人提供损失情况,如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偿,并终止保鲜合同。

  第十章被保鲜人义务

  第十八条在保鲜期限内,保鲜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鲜财产所有权变更,被保鲜人应及时向保鲜人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九条被保鲜人应当维护保鲜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第二十条被保鲜人如果不发行或违反本条款的各项义务和规定,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十一章其它事项

  保鲜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以后,该保鲜年度的有效保鲜金额为原保鲜金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

  非还本形式的保鲜若在保鲜期内累计赔款彀保鲜金额时,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不退还终止日至届满日的保鲜费。

  在同一保鲜年度内累计赔款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年度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鲜单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鲜金额仍全额有效。

  本条所述各种情况,应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条如果被保鲜人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鲜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一年内不向保鲜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鲜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还本保鲜形式的保鲜,保鲜人有权根据银彳同期储蓄利率的变动,相应调整费率或保鲜金额,并告知被保鲜人。

  第十二章保鲜仲裁

  第二十四条被保鲜人和保鲜人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可以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处理。

  家庭财产险附加盗窃险条款

  本保鲜为家产财产险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财产险的基础上,经保鲜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财产附加盗窃险,其保鲜金额以不超过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财产险的保鲜金额为限。

  兹经投保人(或被保鲜人)与保鲜人双方约定:本保鲜单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规定附加盗窃保鲜。

  一、存放于保鲜地址室内的保鲜财产,因为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鲜人负赔偿责任。

  二、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故意行为、或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因顺手偷摸、窗外钩物等无法证明外来人员盗窃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本保鲜按照保鲜单所列财产项目分项承保、分项理赔。

  四、被保鲜人在保鲜财产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要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否则如保鲜人无法确定保鲜责任及损失情况的,保鲜人有权不予赔偿。

  五、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财产,应归保鲜人所有。衩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偿金必须退还给保鲜人,保鲜人对被追回的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补偿。

  六、本附加险的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家庭财产保鲜条款规定办理。

家庭财产保鲜 篇11

  第十条 其他事项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保财*保鲜有限公司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第一条 保鲜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本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鲜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 保鲜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存放在保鲜地点室内,本保鲜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

  七、在发生上述保鲜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保鲜金额、保鲜价值和保鲜费率

  一、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鲜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鲜金额;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鲜金额;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鲜金额。

  第六条 保鲜期限

  保鲜期限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 赔偿处理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鲜金额为限。

  若本保鲜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鲜金额为限。

  三、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鲜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鲜人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鲜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鲜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鲜事故的,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鲜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鲜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鲜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单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鲜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标的,应当归保鲜人所有,被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鲜人。保鲜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鲜人从其知道保鲜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鲜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鲜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八条 被保鲜人义务

  一、被保鲜人应按照保鲜人规定的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储金标准,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鲜储金。保鲜期满,保鲜人应将全部保鲜储金退还给被保鲜人。

  被保鲜人如在保鲜期限内要求退还保鲜储金,保鲜人按照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鲜费,保鲜费从退还的保鲜储金中扣除。

  二、被保鲜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鲜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鲜人变更保鲜标的地址、保鲜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鲜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鲜合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庭财产保鲜 篇12

  家庭财产保鲜合同

  1.家庭财产保鲜单

  保鲜单号:

  被保鲜人姓名:

  保鲜财产地址:

  保鲜期限:年自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保鲜财产名称

  保鲜金额

  是否附加盗窃保鲜

  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

  衣物

  床上用品

  家具

  其他物品

  总保鲜金额:

  总保鲜金额:

  保鲜费:

  备注:

  投保人对保鲜人的除

  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

  日期:年月日

  ________保鲜有限公司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鲜人(即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鲜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鲜责任。

  第一条保鲜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本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鲜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 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鲜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鲜地点室内,本保鲜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鲜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保鲜金额、保鲜价值和保鲜费率

  一、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鲜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鲜费率均为2‰。

  第七条保鲜期限

  保鲜期限为1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八条赔偿处理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鲜金额为限。

  若本保鲜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鲜金额为限。

  三、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 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鲜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鲜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鲜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鲜事故的,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鲜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鲜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鲜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单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保鲜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鲜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标的,应当归保鲜人所有,被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鲜人。保鲜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鲜人从其知道保鲜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鲜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鲜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九条被保鲜人义务

  一、被保鲜人应按照保鲜人规定的一年期家庭财产保鲜费率计算应交保鲜费,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鲜费。

  二、被保鲜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鲜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鲜人变更保鲜标的地址、保鲜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鲜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家庭财产保鲜 篇13

  保鲜单号:________________ 保鲜费:________________

  被保鲜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保鲜人的除签字:________________

  保鲜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保鲜有限公司

  总保鲜金额:________________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鲜金额:________________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鲜人(即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鲜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鲜责任。

  第一条保鲜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本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鲜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鲜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鲜地点室内,本保鲜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鲜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保鲜金额、保鲜价值和保鲜费率

  一、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鲜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鲜费率均为2‰。

  第七条保鲜期限

  保鲜期限为1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24时止。

  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八条赔偿处理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鲜金额为限。

  若本保鲜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鲜金额为限。

  三、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

  被保鲜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鲜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鲜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鲜事故的,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鲜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鲜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鲜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单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

  保鲜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鲜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标的,应当归保鲜人所有,被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鲜人。

  保鲜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鲜人从其知道保鲜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鲜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鲜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九条被保鲜人义务

  一、被保鲜人应按照保鲜人规定的一年期家庭财产保鲜费率计算应交保鲜费,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鲜费。

  二、被保鲜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鲜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鲜人变更保鲜标的地址、保鲜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鲜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鲜合同。

  第十条其他事项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保财产保鲜有限公司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条款

  第一条保鲜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鲜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本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鲜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保鲜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保鲜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存放在保鲜地点室内,本保鲜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

  七、在发生上述保鲜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保鲜金额、保鲜价值和保鲜费率

  一、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鲜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鲜金额;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鲜金额;____年期保鲜,储金为____元/千元保鲜金额。

  第六条保鲜期限

  保鲜期限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24时止。

  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赔偿处理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鲜金额为限。

  若本保鲜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鲜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鲜金额为限。

  三、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保鲜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

  被保鲜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鲜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鲜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鲜事故的,保鲜人自向被保鲜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鲜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鲜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其保鲜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鲜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鲜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鲜金额时,该保鲜单的保鲜责任即行终止。

  保鲜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鲜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鲜标的,应当归保鲜人所有,被保鲜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鲜人。

  保鲜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鲜人从其知道保鲜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鲜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鲜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八条被保鲜人义务

  一、被保鲜人应按照保鲜人规定的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储金标准,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鲜储金。

  保鲜期满,保鲜人应将全部保鲜储金退还给被保鲜人。

  被保鲜人如在保鲜期限内要求退还保鲜储金,保鲜人按照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鲜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鲜费,保鲜费从退还的保鲜储金中扣除。

  二、被保鲜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鲜人就保鲜标的或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鲜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鲜人变更保鲜标的地址、保鲜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鲜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鲜合同。

  第九条其他事项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__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鲜人:________受益人:________

  时间:________

家庭财产保鲜 篇14

  一、财产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保鲜财产范围

  凡为被保鲜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鲜单项下的保鲜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I金非经被保鲜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鲜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鲜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鲜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鲜责任

  在本保鲜有效期内,保鲜财产在本保鲜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正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鲜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鲜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鲜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正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

  1.发生本保鲜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鲜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2.保鲜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鲜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3.发生损失后被保鲜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被保鲜人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鲜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鲜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如发现被保鲜人提供的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本公司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5.保鲜财产遭受本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鲜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款,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鲜财产的保鲜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鲜财产的保鲜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被保鲜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鲜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规定办理。

  6.保鲜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I金或赔付基本上修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7.保鲜财产发生损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损赔付,其损失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本公司可以不接受被保鲜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8.任何属于一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整对或整套财产保鲜金额的比例。

  9.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鲜金额,并且不退还保鲜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鲜费。如被保鲜人要求恢复保鲜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鲜费。

  10.保鲜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被保鲜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时,被保鲜人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11.如本保鲜单所保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保该项财产的保鲜存在,不论系被保鲜人或他人所投保,本公司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其他事项

  1.被保鲜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如被保鲜人拒绝采纳本公司代表提出合理的防损建议,本公司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2.保鲜内容如有变动或承保风险增加时,被保鲜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否则,本公司对由变动或风险增加所致的损失概不负责。

  3.被保鲜人可随时申请注销本保鲜单;本公司也可十五天前通知被保鲜人注销本保鲜单。对于保鲜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鲜费,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费率计算,后者应按日平均计算。

  4.被保鲜人与本公司之间一切有关保鲜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审理。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法律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财产一切险投保申请书

  投保单号:________________

  本申请书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承保人投保财产一切险的依据。本申请书为该财产一切险保鲜单的组成部分。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保鲜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

  保鲜期限:________________

  建筑情形及周围情况:________________

  保鲜财产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

  是否有警报系统或安全保卫系统:________________

  以往损失情况:_______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_____

  保鲜费:________________

  项目号:________________

  保鲜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保金额: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__________

  (如此处不够,请在背面填写。)

  总保鲜金额: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

  财产一切险保鲜单

  保鲜单号次:________________

  根据被保鲜人的申请,________________保鲜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鲜人缴付约定的保鲜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附加条款或批单的规定,在本保鲜期限内,承保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鲜人财产的一切险,特立本保鲜单。

  明细表

  被保鲜人:________________

  保鲜期限: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

  保鲜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

  保鲜财产占用性质:______________

  保鲜费:_____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_____

  项目号:________________

  保鲜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

  投保金额: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免赔额:________________

  (如填写不下,请另附清单。)

  总保鲜金额: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保鲜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