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精选十二篇

时间:2026-06-16 19:10:01 来源:互联网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精选12篇)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1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基本条款

  保鲜财产

  第一条 凡座落或存放在本保鲜单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鲜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即华泰财产保鲜*份有限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

  (二)房屋内装璜、家具、用具、床上用品、服装;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现I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

  经投保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向他人租赁、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一)项所列财产,保鲜人予以承保;

  经投保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的本条第(二)至第(四)项所列财产和专业人员使用的专业用品,保鲜人亦可予以承保。

  不保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鲜标的范围之内,保鲜人不承担保鲜责任:

  (一)有价证券、票据、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机、农用机械;、

  (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所销售的商品;

  (五)烟酒、食品(米、面除外)、药品、化妆品;

  (六)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像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

  (七)移动电话和便携式电脑;

  (八)违章搭建的建筑或设施装置;

  (九)被保鲜人非法占有、持有的财产;

  (十)本保鲜条款第一条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保鲜责任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财产的损失,保鲜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二)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

  责任免除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财产的直接或间接物质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君事行动、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 电压(无论内在或外来)、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前述人员勾结、怂恿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虫蛀、鼠咬、霉烂、变质、自燃、自然损耗;

  (六)工艺不善、原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

  (七)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 因保鲜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损失,以及其他不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鲜人不负责赔偿。

  保鲜责任期间

  第六条 本保鲜的保鲜责任期间为1年、2年、3年、4年、5年五档,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一,并记载于投保单和保鲜单中,保鲜人在保鲜单载明的保鲜责任期间内承担保鲜责任。

  保鲜金额

  第七条 本保鲜的保鲜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本保鲜按份出售,每份保鲜的保鲜金额为25000元,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保鲜金额为20000元r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保鲜金额为5000元r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鲜,保鲜财产的总保鲜金额为单份保鲜的保鲜金额乘以实际投保份数;但总保鲜金额不得超过保鲜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三)在保鲜责任期间,如投保人增加投保份数,总保鲜金额将相应增加,增加额为增加、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鲜的保鲜金额,如投保人减少投保份数,总保鲜金额将相应减少,减少额为减少的投保份数乘以单份保鲜的保鲜金额。

  保鲜费

  第八条 本保鲜的保鲜费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如投保人购买一份本保鲜,保鲜人按每年每份保鲜28元r民币收取保鲜费,其中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责任项下的年保鲜费为16元r民币,有明显撬窃痕迹的盗窃或人室抢劫责任项下的年保鲜费为12元r民币;

  (二)如投保人购买多份本保鲜,保鲜人收取的年保鲜费总额为单份保鲜的年保鲜费乘以投保份数。

  投保人、被保鲜人义务及责任

  第九条 投保人、被保鲜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投保人应对保鲜标的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

  (二)投保人应依照保鲜合同的有关规定一次性交纳保鲜费,在投保人交纳保鲜费后、本合同开始 生效;

  (三)在保鲜期间内,保鲜房屋变更用途、保鲜财产存放地点发生变更或保鲜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投保人或被保鲜人应在七日内通知保脸人,在保鲜人办理同意承担保鲜责任的批改手续后,保鲜人才承担保鲜责任;

  (四)被保鲜人应当维护保鲜财产的安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灾防损工作;

  (五)保鲜财产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鲜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鲜,同时向当地公安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查翻处理;

  (六)财产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鲜人应当向第三者索赔。如果被保鲜人向保鲜人提出赔偿请求,且被保鲜人没有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的,保鲜人按照本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

  (七)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本条款规定的各项义务,或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亦可终止保鲜合同。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一)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正本、相关批单、发票、保鲜财产损失清单、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等部门)的证明,以及保鲜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和材料;

  (二)保鲜财产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鲜人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并依《保鲜法》有关规定支付合理的施数费用;

  (三)保鲜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合理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

  (四)在发生保鲜事故后,保鲜人对现I金、金银、珠宝、玉器、首饰的损失按以下原则处理: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鲜,则最高赔偿限额为r民币3.00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鲜的份数为两份以上(含两份)十份以下,则最高赔偿限额为投保份数乘以r民币300元;如果投保人投保本保鲜的份数为十份以上(含十份),则最高赔偿限额为r民币3,000元;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2

  保鲜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鲜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鲜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鲜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鲜单上载明,可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鲜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市、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鲜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正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鲜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鲜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鲜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鲜事故时,为抢救保鲜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

  二、保鲜事故发生后,被保鲜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鲜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鲜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__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鲜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鲜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鲜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3

  保鲜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是被保鲜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鲜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鲜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鲜单上载明,可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鲜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鲜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正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鲜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鲜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鲜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鲜事故时,为抢救保鲜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

  二、保鲜事故发生后,被保鲜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鲜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鲜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行动、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__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 保鲜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鲜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鲜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鲜金额与保鲜价值

  第八条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鲜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鲜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____%(农村____%),衣物及床上用品占____%(农村____%),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____%,农村农机具等占____%.特约财产的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和保鲜人双方约定。

  保鲜期限和保鲜费

  第九条 保鲜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鲜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鲜期满,保鲜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 被保鲜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鲜费:

  一、保鲜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鲜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鲜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 保鲜事故发生后,保鲜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一)全部损失保鲜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鲜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鲜价值为限;保鲜金额低于保鲜价值时,按保鲜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鲜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鲜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鲜金额低于保鲜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鲜金额与保鲜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鲜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照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四、被保鲜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鲜金额。若该保鲜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二条 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被保鲜人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第十四条 保鲜标的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鲜人应当先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鲜人应提起诉松。保鲜人可根据被保鲜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鲜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鲜人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鲜人,并协助保鲜人向第三者追偿。

  第十五条 保鲜标的在一个保鲜年度内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保鲜金额应相应减少,其有效保鲜金额应当是原分项保鲜金额减去分项保鲜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后的余额;如被保鲜人需恢复保鲜金额时,应补交相应的保鲜费,由保鲜人出具批单批注。投保三年、五年期的,下一保鲜年度,则自动恢复原保鲜金额。

  第十六条 若本保鲜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条 被保鲜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鲜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向保鲜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作为自动放弃而失效。

  被保鲜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鲜费。保鲜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鲜费后生效。

  第十九条 被保鲜人应当就保鲜标的或者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二十条 被保鲜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鲜标的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在保鲜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鲜人的地址发生变更或保鲜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应当及时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 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三条 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义务,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鲜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凡涉及本保鲜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4

  立遗嘱人姓名:

  身分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见证人(代书人)姓名:

  身分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见证人姓名:

  身分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_____和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代书遗嘱如下:

  一、由于本人经常患有高血压_____或其它疾病,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

  银彳存款:

  房屋_____套座落于:

  银彳存款由_____继承;_____座落于_____房屋?套由_____与_____继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_____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_____(本人签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代书人:_____(本人签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见证人:_____(本人签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代书人、见证人需与_____遗嘱继承人没有亲属、债权债务、合伙等利害关系.本人会写字就不要借书人见证人。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5

  中国人民保鲜公司家庭财产保鲜单

  保鲜单号码:

  本公司依照家庭财产保鲜条款及在保鲜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鲜人

  坐落于 下开财产的保鲜。

  ┌────────────────────────┬────┬────┐

  │ 保鲜财产项目 │保鲜金额│特别约定│

  ├────────────────────────┼────┼────┤

  │房屋及其他附属设备 │ │ │

  ├────────────────────────┼────┼────┤

  │其他保鲜财产 │ │ │

  │(见条款第二条二、三、四项) │ │ │

  ├────────────────────────┼────┼────┤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 │ │

  │(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 │ │

  ├────────────────────────┼────┼────┤

  │ │ │ │

  ├────────────────────────┼────┼────┤

  │ │ │ │

  ├────────────────────────┴────┴────┤

  │保鲜金额合计r民币 │

  ├──────────────────────────────────┤

  │保鲜费率:每千元 元 附加盗窃险:每千元 元 │

  ├──────────────────────────────────┤

  │保鲜费:r民币 $ │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

  │保鲜期限:壹年 │

  │ 至 年 月 日 二十四时止 │

  ├──────────────────┬───────────────┤

  │ 承 保 记 录 │ │

  │ │ 保鲜公司签章 │

  │ 签章 登记 会计 复核 │ 年 月 日 │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分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分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分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叁方系父女关系,现叁方就财产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一、财产详细情况

  1、登记在_____方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动产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

  2、甲方财产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产生或存在于境内或境外的所有财产,具体形式如:__________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投资收入;接受赠与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在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基础上产生的其他收益;一方因侵权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款;一方作为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但被继承人明确表示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的除外;个人名下的债权;保鲜和信托利益;各类动产或不动产;其他各类财产和收益。

  二、权利义务

  1、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的房产所有权以及附属权利待甲方百年后归属乙丙双方,包括房屋增值部分。乙丙双方作为上述房产的实际所有人,对该房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2、若甲方百年后,丙方还未成年,该房产暂由乙方代管,待丙方成年后丙方对房产享有处置权;

  3、在未经乙丙双方的同意下,甲方不得以自己方式处分该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租赁等,凡涉及房产产权相关的处置都需要乙丙双方同意,乙丙双方出面处理,甲方不得擅自处理,若甲方违约,需向乙丙双方赔付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中甲方婚后取得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部分其所有权归属乙方。

  5、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甲方婚前取得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部分其所有权归属乙丙双方。

  三、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师咨询了解过中国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也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双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叁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五、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叁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 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六、若因财产出现纠纷,叁方可向任意一方住所地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七、本协议签署目的唯愿亲人相互信任、互敬互爱、共同经营好家庭。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7

  保鲜单号:

  -----------------------------------

  |被保鲜人姓名:                                                    |

  |---------------------------------|

  |保鲜财产地址:                                                    |

  |---------------------------------|

  |保鲜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零时至        年        |

  |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保鲜财产名称  |  保  险  金  额  |    是否附加盗窃保鲜          |

  |-------|---------|---------------|

  |家用电器及    |                  |                              |

  |照相器材      |                  |                              |

  |-------|---------|---------------|

  |衣      物    |                  |                              |

  |-------|---------|---------------|

  |  床上用品    |                  |                              |

  |-------|---------|---------------|

  |家      具    |                  |                              |

  |-------|---------|---------------|

  |  其他物品    |                  |                              |

  |-------|---------|---------------|

  |总保鲜金额:  |                  |                              |

  |-------|---------|---------------|

  |总保鲜金额:  |                  |    |保鲜费:                |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8

  保鲜单号码: 

  本公司依照家庭财产保鲜条款及在保鲜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鲜人 

  坐落于

  下开财产的保鲜。 

  ┌────────────────────────┬────┬────┐ 

  │

  保鲜财产项目

  │保鲜金额│特别约定│ 

  ├────────────────────────┼────┼────┤ 

  │房屋及其他附属设备

  │

  │

  │ 

  ├────────────────────────┼────┼────┤ 

  │其他保鲜财产

  │

  │

  │ 

  │(见条款第二条二、三、四项)

  │

  │

  │ 

  ├────────────────────────┼────┼────┤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

  │

  │ 

  │(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

  │

  │ 

  ├────────────────────────┼────┼────┤ 

  │

  │

  │

  │ 

  ├────────────────────────┼────┼────┤ 

  │

  │

  │

  │ 

  ├────────────────────────┴────┴────┤ 

  │保鲜金额合计r民币

  │ 

  ├──────────────────────────────────┤ 

  │保鲜费率:每千元

  元

  附加盗窃险:每千元

  元

  │ 

  ├──────────────────────────────────┤ 

  │保鲜费:r民币

  $

  │ 

  ├──────────────────────────────────┤ 

  │

  自 年 月 日 时起

  │ 

  │保鲜期限:壹年

  │ 

  │

  至 年 月 日 二十四时止

  │ 

  ├──────────────────┬───────────────┤ 

  │

  承 保 记 录

  │

  │ 

  │

  │

  保鲜公司签章

  │ 

  │

  签章

  登记

  会计

  复核

  │

  年 月 日 │ 

  └──────────────────┴───────────────┘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镇______村______,因兄弟均已成家立业,为了家庭生活的方便,经全家人员协商同意,决定分割父母留下的房产。现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分房协议:

  1、住房分割:原户有住房一幢,门牌号“______号”座北朝南,砖混结构,占地面积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共上下两层,第一层归甲方所有,第二层归乙方所有。另有厨房一间,石木结构,占地面积50余平方米,甲乙方双方各分50%。

  2、从签订此协议起,甲乙两人每月给父母生活零花钱____元,若生病治疗的费用另外各按50%给付。

  3、尊重父母的意愿,父母两人各在甲乙两人轮流居住一年,从元月一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甲乙双方均不得有遗弃或疟代老人的不孝行为。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10

  保鲜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是被保鲜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鲜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鲜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鲜单上载明,可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鲜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鲜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鲜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鲜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正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鲜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保鲜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鲜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鲜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鲜事故时,为抢救保鲜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

  二、保鲜事故发生后,被保鲜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鲜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鲜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鲜标的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行动、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鲜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__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 保鲜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鲜标的遭受保鲜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鲜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鲜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鲜金额与保鲜价值

  第八条 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鲜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鲜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____%(农村____%),衣物及床上用品占____%(农村____%),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____%,农村农机具等占____%.特约财产的保鲜金额由被保鲜人和保鲜人双方约定。

  保鲜期限和保鲜费

  第九条 保鲜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鲜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鲜期满,保鲜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 被保鲜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鲜费:

  一、保鲜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鲜费。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 保鲜事故发生后,保鲜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一)全部损失保鲜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鲜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鲜价值为限;保鲜金额低于保鲜价值时,按保鲜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鲜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鲜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鲜金额低于保鲜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鲜金额与保鲜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鲜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照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四、被保鲜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鲜金额。若该保鲜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二条 保鲜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被保鲜人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第十四条 保鲜标的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鲜人应当先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鲜人应提起诉松。保鲜人可根据被保鲜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鲜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鲜人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鲜人,并协助保鲜人向第三者追偿。

  第十五条 保鲜标的在一个保鲜年度内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鲜人赔偿后,保鲜金额应相应减少,其有效保鲜金额应当是原分项保鲜金额减去分项保鲜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后的余额;如被保鲜人需恢复保鲜金额时,应补交相应的保鲜费,由保鲜人出具批单批注。投保三年、五年期的,下一保鲜年度,则自动恢复原保鲜金额。

  第十六条 若本保鲜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鲜时,本保鲜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条 被保鲜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鲜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向保鲜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作为自动放弃而失效。

  被保鲜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鲜合同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鲜费。保鲜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鲜费后生效。

  第十九条 被保鲜人应当就保鲜标的或者被保鲜人的有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二十条 被保鲜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鲜标的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 在保鲜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鲜人的地址发生变更或保鲜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应当及时通知保鲜人,并根据保鲜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 保鲜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鲜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鲜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三条 被保鲜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义务,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鲜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鲜人与保鲜人之间因本保鲜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凡涉及本保鲜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__社区居民)

  乙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__社区居民)

  丙方:______ (______系______社区居民,______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______的原配妻子______同意,由______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______与原配妻子_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____,次女______.

  甲方之二______与原配_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____(已故) 甲方______和______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___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______,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鲜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r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家庭财产综合保鲜合同 篇12

  家庭财产两全保鲜合同

  (参考文本)

  家庭财产两全保鲜条款(1)

  保鲜目的

  为了使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在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后得到经济补偿,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安定人民生活,特举办家庭财产两全保鲜。

  保鲜财产

  凡是存放坐落于本保鲜单所载明地点,属于被保鲜人(即参加保鲜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鲜人(即保鲜公司,下同)投保:

  一、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二、衣服、行李、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

  三、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四、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

  经被保鲜人与保鲜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鲜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鲜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所共有的上述财产。

  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鲜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

  保鲜责任

  保鲜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鲜人负赔偿责任:

  一、火灾、爆炸;二、雷电、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三、空中运行物件的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造成保鲜财产的损失;五、因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鲜财产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除外责任

  保鲜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鲜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二、核子辐射和污染;三、被保鲜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四、电视、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和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的保鲜财产,以及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帆布等材料为外墙、屋顶、屋架的简陋屋棚,由于暴风、暴雨所造成的损失;六、虫蛀、鼠咬、霉烂、变质、家禽的走失或保鲜责任以外的死伤,以及其他不属于本保鲜单第四条所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七、凡保鲜房屋项下,其中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发生保鲜事故的损失。

  保鲜期限

  定为三年、五年两种:从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保鲜到期日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保鲜金额

  由被保鲜人根据保鲜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鲜单上规定的保鲜财产项目分别列明。

  第八条 保鲜储金

  一、依照保鲜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两全保鲜所交保鲜储金的规定,被保鲜人应当在起保之日起一次交清保鲜储金。

  二、保鲜期满退还保鲜储金。

  三、被保鲜人如在保鲜期内要求退还保鲜储金,根据规定的家庭财产保鲜及附加盗窃险费率计收保鲜费,从退还的保鲜储金中扣回。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九条 保鲜费

  依照保鲜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两全保鲜费率计算。

  第十条 赔偿处理

  一、保鲜财产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鲜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同时立即通知保鲜人,以便及时查勘处理。

  二、被保鲜人在向保鲜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鲜单、损失清单、救护费用单据,以及公安部门或所在单位、街道组织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三、保鲜财产遭受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鲜人按照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的实际价值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鲜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鲜金额为限。

  如果一次赔付数额未超过保鲜金额的,保鲜责任继续有效,达到保鲜金额的,保鲜现任即行终止,保鲜单须加批注,作为保鲜期满领取所交保鲜储金的凭证。

  注:如果被保鲜人获得赔款又重新添置了财产,或者损失后的剩余财产的价值等于或大于原保鲜金额的,该保鲜单仍继续有效。

  四、保鲜财产发生保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根据被保鲜人提出要求,保鲜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被保鲜人应当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鲜人,并协助保鲜人共同向第三者追偿。

  五、保鲜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可以作价折归被保鲜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六、被保鲜人如果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鲜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

  七、被保鲜人从保鲜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如果在一年内不向保鲜人申请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第十一条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