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精选十七篇

时间:2026-06-04 18:10:01 来源:互联网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精选17篇)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鲜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鲜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分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鲜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

  11.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金为:r民币¥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鲜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鲜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正府正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正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2

  甲方:电话:身分证号:

  乙方:电话:身分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退租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电瓶时,应当把原有的旧电瓶抵押在甲方处。甲方对乙方的旧电瓶有处置权,租用结束时,甲方租给乙方的电瓶归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处的电瓶归甲方所有。没有旧电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

  乙方提前退租时,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的电瓶每天元,一年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瓶,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瓶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瓶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瓶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瓶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3、没旧电瓶抵押的,退租时,所租赁的电瓶,在线修复主机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情形,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电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瓶。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瓶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瓶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瓶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所租赁的电瓶被乙方丢失,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及租金全部归甲方所

  3、甲方发现电瓶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瓶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瓶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瓶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瓶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瓶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瓶充电导致电瓶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4、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瓶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1)乙方利用所租赁的电瓶从事包括但不仅限于偷盗等任何的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或他人扣押或没收。

  2)乙方的电动车及充电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导致所租赁的电瓶无法正常使用。

  3)电动车若发生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本人或他人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修理甚至毁坏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3

  甲方村委会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由乙方承租甲方洗煤场地用于煤碳加工,租赁期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取得上述场地之后用于煤炭加工,现因上述场地阳曲县正府规划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同意提前终止《场地租赁合同》,并就解除合同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场地租赁协议》,甲、乙双方不得就《场地租赁合同》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二、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开展工作,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搬迁完毕自动撤离上述场地,并将城晋驿村委会的所有财产和上述场地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自行收回场地,并对上述场地内所有物品有权作出处理;

  三、乙方的经济损失,由太原市〈阳曲〉转型发展产业园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四、乙方承租上述场地期间与第三方所发生的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乙方在撤离上述场地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如,如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转型发展

  产业园区签字: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地址:

  委托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身分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分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分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姓名:

  身分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本市区路村栋号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

  第二条该房屋是甲方通过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r民币元,月租总金额为r民币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正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由承担。

  第五条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为r民币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r民币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彳,每月划款时间为日至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彳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彳。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正策的规定。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正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正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正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法律、法规与正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正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使用权;

  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律、法规与正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正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正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正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录:

  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经计划生育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正策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分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人:委托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5

  甲方:___

  乙方:___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午12时零分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午12时零。

  租赁期限届满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____元,大写_________。

  租金按______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个______月的租金。

  以后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个______月的租金。

  第五条:_____________押金

  押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______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租金外,还应按拖欠天数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的标准为:拖欠租金的_________%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______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______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正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安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三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分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分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

  【委托】【法定】代理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分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分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

  【委托】【法定】代理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分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房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属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辖区。

  2.自然状况: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为层,本房屋在第层;【建筑】【使用】面积:平方米;结构:;户型:室厅卫厨,若为非成套住房或分租的住房,共享的非居住空间包括:。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物品、装修等状况见附件1。

  3.权属状况:【不动产权证书】【买卖合同】的编号:。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的名称:。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见附件2。

  本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且【无共有人】【共有人同意出租】。

  第二条房屋租赁交易形式

  1.租赁用途:本房屋出租仅作为居住用途使用。阳台、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2.租赁形式:【整租】【分租】。如分租,分租房间的具体位置应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注;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公用部位的使用情况见附件1。

  3.出租方式:【所有权人出租】【购房人出租】【转租】。如属于转租,出租人应取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

  4.租住人数:本房屋居住人数为人,最多不超过人。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实际居住人的信息,并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出租人。单间居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正府的规定。

  5.租赁渠道:本次房屋租赁通过下列第_____种方式成交。

  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

  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机构备案号:,执业经纪人及实名登记号:,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编号:,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住房租赁企业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名称:。

  6.备案登记:本合同订立后3日内,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山东省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或到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或合同解除的,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或注销。

  承租人属于流动人口范围的,应当依法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出租人应当督促、协助承租人申报居住登记。

  第三条租赁期限和房屋交接

  1.本次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租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承租人。双方当事人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付完成。

  2.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承租本房屋或出租人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承租人不再承租本房屋或出租人不再出租本房屋的,应为对方重新招租或腾退房屋提供方便。本房屋继续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本房屋,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当事人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并移交房门钥匙后,房屋交还完成。

  第四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标准:r民币元/月,租金总计:r民币小写元。承租人按【月】,以【现I金】【银彳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租金支付的具体约定如下:。

  本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提高租金。

  2.多人承租本房屋时,各承租人姓名及月租金分摊金额如下:。房屋租赁期内,承租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出租人应据实予以协助配合。

  3.押金:r民币小写元。承租人以【现I金】【银彳转账】方式于年月日前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出租人将押金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承租人,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其他费用承担方式

  1.租赁期内,下列费用中:及房屋租赁税由出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水费电费网络宽带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分租服务费车位费公共电费公共水费。房屋租赁其他费用计收标准见附件1

  2.房屋分租中其他费用承担的补充约定如下:

  3.本合同中未列明的房屋租赁其他费用均由出租人承担。如承租人垫付了应由出租人支付的费用,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出示的相关交费凭据向承租人返还相应费用。

  4.承租人损害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房屋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及维修

  1.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施设备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不危及人身安全,并向承租人提供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督促承租人落实房屋使用安全措施。

  2.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3.租赁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共同保障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非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损毁,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修复;出租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维修、更换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更换,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对于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损毁,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更换或承担赔偿责任。

  分租房屋使用中,对于分租承租人应承担的房屋公共部位及其公用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维修赔偿责任,若无法确定具体承租责任人的,应由相关分租承租人平均分担维修赔偿责任。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装饰装修、增设或拆改附属设施设备。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本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第七条其他特殊情况

  1.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售本房屋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出租人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承租人收到通知后日内,未书面回复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本房屋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本房屋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如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或转借的,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符合当地正府规定条件的承租人,在申请办理居住落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时,出租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八条合同解除

  1.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或依法定合同解除情形,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通过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向对方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单方解除本合同。

  出租人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不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义务导致房屋无法居住的;

  承租人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连续达日或累计达日以上的,或欠交各类费用超过¥元的;

  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的;

  承租人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规划布局的;

  承租人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

  承租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本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且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

  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或承租人如因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被对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其中涉及第项,应【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涉及第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除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约定情形外,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实际履行时间结算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4.出租人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条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出租人执份,承租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文本有房屋交付确认书、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房屋交还确认书四个附件;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1

  房屋交付确认书

  一、房屋验收表

  本验收表的内容,依据房屋交付时出租人提供的资料、房屋实际情况综合记载。房屋出租人应对填写的内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房屋坐落

  项目

  □整租□分租

  分类

  名称

  使用情况

  名称

  使用情况

  附属房屋

  客厅

  □无□独立使用□共用

  储藏室

  □无□独立使用□共用编号:

  厨房

  □无□独立使用□共用

  地下室

  □无□独立使用□共用编号:

  卫生间

  □无□独立使用□共用

  小房

  □无□独立使用□共用编号:

  阳台

  □无□独立使用□共用

  车库/车位

  □无□独立使用□共用编号:

  分类

  名称

  交纳人

  备注

  各项费用

  水费

  □出租人□承租人

  表底数:

  电费

  □出租人□承租人

  表底数:

  燃气费

  □出租人□承租人

  表底数:

  供暖费

  □出租人□承租人

  物业服务费

  □出租人□承租人

  分租服务费

  □出租人□承租人

  公用电费

  □出租人□承租人

  公用水费

  □出租人□承租人

  网络宽带费

  □出租人□承租人

  分类

  名称

  品牌/质地

  数量

  型号

  物品状况

  家用电器

  电视机

  空调

  冰箱

  微波炉

  燃气灶

  抽油烟机

  洗衣机

  热水器

  家具

  床

  书桌

  衣柜

  沙发

  茶几

  餐桌/餐椅

  其他设施及装修

  坐便器

  防盗门

  客厅地板

  □地砖□木地板□水泥地

  卧室地板

  □地砖□木地板□水泥地

  厨卫

  □瓷砖□未贴砖□马赛克

  窗户

  □木窗□铝合金□塑钢

  阳台

  □未封□铝合金□塑钢

  物品

  名称

  物品状况及数量

  遥控器

  门禁卡

  钥匙

  水卡

  电卡

  报修电话

  物业服务电话:用水报修电话:供暖报修电话:

  燃气报修电话:用电保修电话:其他报修电话:

  二、房屋租赁其他费用计收标准

  项目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起计底数

  项目

  单位

  单价

  起计时间

  水费

  供暖费

  电费

  物业服务费

  燃气费

  分租服务费

  公共电费

  --

  车位费

  公共水费

  --

  网络宽带费

  --

  注:如遇正府部门或实际收费部门调整计收标准的,应据实作相应调整。

  三、实际居住人信息

  序号

  姓名

  证件类型

  证号

  联系电话

  备注

  四、其他约定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2

  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

  粘贴处

  附件3

  房屋及主要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书

  一、房屋使用说明书

  二、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安全使用说明

  三、用电设施及主要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说明

  四、其他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说明

  附件4

  房屋交还确认书

  双方当事人已对租赁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承租人结清了其应承担的费用,出租人同意收回房屋。

  有关费用的承担、押金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的返还□无纠纷/□附以下说明:

  出租人: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共 平方米。该房屋属甲方所有的宅基地房屋,甲方承诺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瑕疵。具体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2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为无偿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电话费用、有限电视费用、网络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出借该房屋;甲方出售该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正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租赁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身分证复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乙方:

  身分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

  承租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合同鉴证备案

  租赁用途:作为办公经营使用。

  租赁用途为公司住所的,乙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鉴证备案手续。如产权人属于私人所有需提供产权证原件,在法院查封期内的房产不得办理租赁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年,租金总计:r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_______

  押金:_______r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室内设施维修费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物业管理规约。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受转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第八条合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元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8、.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5、.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保税区工商局和房管所各一份。

  甲方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鉴证机关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9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洽谈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号机渔船(登记号码字第号,船舶检查簿号码字第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起至止满年间为限。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r民币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领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村,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机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于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应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但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随意,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气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其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取得,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按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正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的使用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使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但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村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移转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而乙方决无异议。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由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年月日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好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一间门面出租,乙方自愿租一间门面。出租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时间。

  二、乙方在租用甲方门面期间、工商、税务、门前三包,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三、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期间租金一年一交,先交钱后使用;租金第一年 元,后期随市场定价,同时交纳 元住房保证金。

  四、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且扣除乙方的保证金。

  五、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租期租金总额的5%计算。

  六、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九、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十、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十二、租赁期内,因乙方未履行检修义务造成安全隐患及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11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合同双方为:_________和____。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12

  船舶规范

  1.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所示的规范相符。如有任何不符,租金应降低必要数额,以抵偿承租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2.本船所有人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水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物运输,船体、船机和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配齐合格的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

  租期

  3.本船所有人出租、承租人租用本船日历月,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算。

  航行规范

  4.本船在伦敦保鲜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在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但不包括进行合法贸易。在本船所有人的保鲜人承保的情况下,承租人可在上述范围以外的地区指示船舶进行营运,也可指示本船至本船所有人需要支付附加战争险的地区进行营运。但是,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船体、船机和设备的保鲜费均由承租人负担,但该种附加保鲜费不得超过按伦敦保鲜人最低费率的最小险别,以不大于学会定期保鲜条款的标准格式或学会战争险的标准格式的保鲜条件所征收的保鲜费。承租人在收到有关凭证或因其要求,收到保鲜单副本时,应将附加保鲜费付给本船所有人。如此种附加保鲜费有回扣,应退还承租人。船体、船机的保鲜金额定为,保鲜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鲜单记载的船体、船机的保鲜金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按较小者计算。

  如果阻止本船航行至中国,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除非事先得到承租人的同意,本船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为任何目的指示本船停靠中国t湾港口。

  除外货物

  本船用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承租人有权按正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所适用的任何主管当局的条例,装运危险品。

  交船港

  5.本船在承租人指定的。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承租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在装货港接受货物。承租人接受交船并不构成放弃其本租船合同赋予的权利。

  6.本船不得在之前交付。如本船在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承租人有随时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但不得晚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本船所有人应给承租人___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__天确切交船日通知。

  交船日期

  7.承租人在交船港和还船港代表双方指定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并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时间计入本船所有的时间,还船检验时间计入承租人的时间。验船师费用由于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泊前,本船前后吃水应调平或者船尾比船首吃水之差不超过6英尺。

  交船通知

  货舱检验

  本船所有人提供的项目

  8.本船所有人应提供和/或支付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伙食、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甲板、居住舱室、机舱及其他必需的物料,全部润滑油和淡水,船舶保鲜及入干坞、修船和其他保养费。

  起货装置

  本船所有人应给全部吊杆和/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附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二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索具及滑轮。如本船各有重吊,本船所有人应为其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

  本船所有人应提供甲板水手按要求开关舱,在本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将起货装置准备就绪,并提供甲板和/或舷梯值班人员,每舱配备一名起货机司机或转盘吊司机按需要昼夜操纵。如港方或劳工组织规章禁止船员开关舱或操纵起货机或转盘吊,则由承租人雇用岸上替代工人并支付费用。

  照明

  本船所有人应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货舱清扫

  如经承租人要求,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本船所有人应提供船员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承租人应向本船所有人或船员支付每次清舱定额最高为的费用。

  承租人提供的项目、燃料

  9.承租人应提供和/或支付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燃油、港口使用费、强制引航费、小艇费、拖轮费、领事费、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和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在内的费用,以及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代理费、佣金,并安排和支付货物装载、平舱、积载、卸载、过磅和理货、执行公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和款项。

  10.承租人应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每公吨燃油和每公吨柴油付款;本船所有人应接收还船时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并按承租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或者,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口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吨,但不多于___吨;本船归还时船上所存燃油不少于____吨,但不多于_____吨,柴油不少于____吨,但不多于___吨承租人可在交船前加油,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租期。

  承租人有使用本船所有人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的任何时候,如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承租人有权解除本租船合同。

  租金率

  11.从本船交付之时起至归还给本船所有人之时为止,承租人应按本船夏季干舷高度时的总载重吨,以每吨每日历月的租金率支付租金,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彳营业日,以后各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彳营业日内,以现I金在支付给,每半个月预付。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船合同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承租人/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以及经承租人合理估算的有关上述停租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根据本船合同,承租人对本船所有人的任何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处于停租,则该期租金余额应在本船重新起租后7个银彳营业日内支付。承租人还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替本船所有人支付的费用或由承租人支付的、应由本船所有人负担的款项,以及还船时船上所存燃油的估计金额。上述付款,在还船时多还少补。

  如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本船所有人有权将本船从承租人营运中撤回,而不影响本船所有人根据本租船合同在其他方面对承租人可能具有的索赔权利。

  还船

  12.本船应在租期届满之时,以交付给承租人时的相同良好状态,在由承租人所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归还。承租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支付本船所有人或船员包干费最多,以代替清舱,包括清移垫舱物料。

  还船通知

  承租人应给本船所有人不少于10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示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承租人可使用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对于超过租期的时间,如市场运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金率,则按市场运价支付租金。

  载货舱室

  13.除保留适当而足够的舱容供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和物料外,本船的所有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亦包括在内,均归承租人使用。

  甲板货

  承租人有权按照通常航运惯例在甲板和/或舱口部位装满货物,其费用和风险均由承租人承担。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性和适航性的限制。在航行中,船长与船员对甲板货应妥善照料并牢固绑扎。

  承租人的代表

  14.承租人有权派代表一至二人随船押运并观察航次尽快速遣的情况。本船应向他们提供免费居住舱室,以及与船长相同标准的伙食,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证件

  15.本船所有人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挂港口的安全和卫生规定,以及所有现行要求。

  本船所有人保证,本船起货装置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所有挂靠港口的规定,并且,本船随时持有在各方面符合这种规定的现行有效的证件。如由于本船所有人未能使其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由此损失的任何时间应停租,并且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本船所有人员负担。

  承租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起货机、吊杆包括重吊和/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装置应保持完好工作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承租人应将使用重吊的意图及时发出通知。

  熏蒸

  在租期内,本船所有人应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根据承租人指示装运货物或挂靠港口而需要的熏蒸,均应由承租人负担费用,其他原因的熏蒸由本船所有人负担费用。

  停租

  16.如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时间损失、以致妨碍或阻止本船有效营运或使本船不能供承租人使用、则自时间损失时起,至本船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在不致使承租人比时间损失开始之时的船位不利的地点恢复营运为止,租金停付:

  船上人员或物料不足;

  船体、船机或设备损坏;

  船舶或货物遭遇海损事故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

  修船、进干坞或为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有效证件和/或货运所需要的其他船舶文件;

  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罢工、拒绝航行、违抗命令或失职;

  任何当局因本船所有人、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依法受到指控或违章而对本船实行扣押或干预;

  因本船所有人违反本租船合同而停工;

  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或由于伤病船员治疗或登岸而使本船绕航、返航或挂靠非承租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本租船合同另有规定的经约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

  如装卸货物所需的起货机/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不能使用,或起货机/转盘吊的动力不足,则不能有效作业的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起货机和/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整船装完或卸完的时间推迟,则不能有效作业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承租人要求继续作业,则本船所有人应支付代替起货机/转盘吊的岸上设备的费用,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吊数目不够,则租金应按可供使用的岸吊数目比例支付。

  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本船所有人负担,并从租金中扣除。

  承租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如由于本租船合同所述的任何原因,本船延误达6星期以上,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船速索赔

  17.按照本租船合同第1条,如本船营运时速度降低和/或耗油量增加,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额外耗用燃油的费用,应从租金中扣除。

  征用

  18.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旗国正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所存燃油的金额应退还承租人。如征用期超过一个月,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选择权。

  干坞

  19.本船从上次油漆船底起算,应在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每10个月进干坞一次,清洁和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

  20.船长和船员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习惯性的协助。在营运、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服从承租人的指示。

  提单

  船长应自己或经承租人要求,授权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员的收据签发所提供的任何提单。

  指示和航海日志

  承租人应给船长提供各项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长应保存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用英文填写的甲板/机舱日志摘录,最迟应于每航次结束时交给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否则,以承租人提出的数据为准,本船所有人对此无权提出索赔。

  如承租人有理由对船长、高级船员或轮机员的行为表示不满,本船所有人在接到意见书后,应立即调查。如情况属实,本船所有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码头工人

  21.装卸所需的码头工人和理货员由承租人安排并视为本船所有人的受雇人,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承租人对所雇佣的码头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航员、拖轮或码头工作的疏忽、不当积载或积载疏忽造成的船舶灭失或损坏,亦不负责。

  垫款

  22.如经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船长垫付本船在港的日常开支所需的款项,收取2.5%的垫款手续费。此项垫款从租金中扣除。但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付。

  冰冻

  23.本船不得派往,亦无义务进入任何冻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冻原因,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将被或可能被撤去的地点,或由于冰冻原因,本船具有不能顺利抵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离的危险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经要求,应尾随破冰船航行。

  船舶灭失

  24.如本船灭失,租金从其灭失之日正午起停付。如本船失踪,租金从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正午起停付。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承租人。

  加班

  25.如经要求,本船应昼夜作业。除非本船停租,承租人应以每日历月定额向本船所有人支付作为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加班费,不足一月按比例计付。

  留置权

  26.为了得到根据本租船合同提出的索赔,本船所有人有权留置属于定期承租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得到因本船所有人违约造成的损失而提出的索赔,承租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助

  27.救助或救援其他船舶所得的一切报酬,在扣除船长和船员应得的份额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本租船合同对救助所损失的时间而付的租金,以及损坏的修理和消耗的燃油后,由本船所有人与承租人平均分享。救助或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无效果所造成的时间损失和费用,由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担。

  转租

  28.承租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承租人始终对本船所有人负有适当履行本租船合同的责任。

  走私

  29.本船所有人应对其受雇人员的不法行为和故意错误行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一切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本船延误应予以停租。

  退保鲜费

  30.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本船所有人因此从保鲜人那里得到的所退保鲜费应给予承租人。

  战争

  31.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战争行为,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应在目的港或在承租人选择的安全、未封锁的港口,在卸完货物后还给本船所有人。

  海牙规则

  32.本船所有人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对根据本租船合同所载运的货物,依照船长签发的或根据本租船合同第20条由船长授权的承租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按1924年8月25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对货物的短少、灭失或损坏负责。

  双方有责

  33.双方有责碰撞条款和航运公会战争除第1条和第2条应视为本租船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应订入根据本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

  碰撞条款及战争险

  34.共同海损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规则在北京理算和解决。

  共同海损

  35.本租船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在提交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佣金

  36.本船所有人应按本租船合同所付租金的3.73%向承租人支付回扣,1.25%的经纪人佣金应付给北京中租。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全部租金没有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如双方协议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所有人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佣金不超过按一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

  承租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条款

  本着互惠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就车辆的长期租赁合作事宜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其中包括本车的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2.向承租方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并指定车辆所在市提供定期维护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4.负责提供车辆所在市区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提供给承租方的租赁车辆仅限在海南省内使用。

  6.承担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承担保鲜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8.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不委派司机只负责租赁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项目。出现简单机械故障时,由承租方负责通知出租方,并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到达的,由出租方负责处理。

  10.负责出租车辆向保鲜公司投保交强险、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并向承租方提供复印件。

  11.向承租方提供有效合法的证件。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身分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改装车辆。

  5在车辆及车辆钥匙由承租方保管时,停驶车辆盗抢,由承租方承担不高于保鲜公司不能理赔部分的50%的因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除此之处的情况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6.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承租方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8.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9.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0.负责租赁车辆发生的日常费用。

  11.负责按期归还租赁车辆,需续租的,可经双方协商继续租用,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且尚未签订续约条款期间,照原价计收租金。

  第五条租金、租期及结算方式

  1.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为:r民币¥元

  3.租赁车型:

  4.所有价格已含税。出租方收款前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出租方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承租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如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必须赔偿。

  5.承租方提车前一次性支付出租方一个月租金,承租方支付租金之日起,可随时提车,出租方必须适驾车辆交付给承租方。双方续租则按月支付出租方租金。

  6.承租方租期未满一月按本合同约定月度租金折算后的日租结算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应向保鲜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如出租方应投保而未投保、未能及时理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鲜公司不予理赔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2.正府正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任何一辆租赁车辆达不到正常行驶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或车辆维修期超过6小时的,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补偿承租方遭受的损失。

  4、如出租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本协议总价款30%的违约金。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租赁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取得方即自然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并承担本合同中出租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2.承租方如有需要将租赁车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与出租方达成书面协议。

  3.任何一方注册信息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4.出租方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时失效的,应在24小时内通知承租方,本合同即终止。承租方须在一周内归还租赁车辆,租金计算以车辆正式归还时间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

  《汽车租赁登记表》等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也可将变更事项登记在合同变更记录内,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正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生效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承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 账户: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14

  1. 出租方同意将位于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承租方,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房地产证为准)。

  2. 该物业的月租金为r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须于每月___日前交付;押金为r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于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3. 租赁双方确定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该物业只限于作_____用途。

  4. 租赁期内该物业的管理费、水电费、煤气及有线电视等杂费均由____支付。

  5. 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若托欠租金达___天以上或中途退租,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并将承租方所付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拒绝返还;承租方如需室内装修或结构更改,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该物业擅自分租或转租给其他人;保持该物业设施良好,如有损毁必须由承租方负责修理赔偿或直接从押金内扣除;不能作非法用途或放置违禁品,否则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6. 在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维修非承租方正常使用损坏或故意损坏的该物业的室内外设施;出租方中途毁约不租,则出租方除须退还承租方己付的押金外,还须支付同等数目的金额赔偿给承租方。

  7. 租赁期满如承租方须续租或退租,应提前___个月通知出租方。

  8. 本合同若有其它争议或补充,由租赁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单)后正式生效;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0.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收入水平,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辖区所属基本农田出租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面积:共计__亩。

  二、土地租赁价格:按每年r民币__元/亩。

  三、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为年,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若乙方种植物尚未成熟,甲方允许乙方延期3个月,并按延期的实际时间及面积支付租金。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开始支付第一年租金,下一年的当日再支付下年租金,逐年支付。

  五、农业基础使用及处置:甲方现有基础设施应无偿提供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管理和维修好现有设施。合同期满后,土地承租前原有不动产按现状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由乙方出资建设的农业基础设施,应无偿转让给甲方;由乙方出资建设的办公、仓储、加工及保护地生产设施,由乙方于合同结束前自行处置。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在界,在标准图纸上标明。耕地上的残留物及树木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2、甲方应全力维护投资者即乙方的治安环境,把乙方列入辖区内重点保护单位。若出现破坏治安环境的行为,甲方应组织力量协调解决。

  3、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供暖等的相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水、电、供暖的供方协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聘用种植基地管理人员及劳动力时,在同等待遇条件下,甲方管理人员及劳动力有权优先录用。

  5、甲方必须保证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不存在任何经济和合同纠纷;合同签订之前该地块存在的有关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期缴纳承租耕地租金,不得拖欠。

  2、乙方所使用的水利设施和水源,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排涝或抽水抗旱的,乙方只付自用的电费,享受和当地村民相同待遇。

  3、承租期内,乙方生产用电费用自理,甲方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4、乙方在承租耕地面积范围内兴建临时性建筑物时,不得妨碍交通和公共设施的使用,同时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5、承租期内,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境内所有交通道路,乙方有权根据经营所需调整排灌、临时道路设施,但不得损害甲方土地资源和其他利益。

  6、乙方在承租地块期间必须保证地块良好的耕作特性。

  7、甲方应同意乙方在租地范围内搭建临时工人住宿、办公、仓库、冷库、加工厂,储水池,安装自动喷灌、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

  8、严禁甲方村民进入承包破坏种植物和基础设施、偷窃其它财务。否则每次处罚违禁村民r民币1000元整,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

  9、严禁甲方村民禽畜进入承包地,若有禽畜在承包地中毒死亡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若有村民禽畜破坏植物的,甲方应协调赔偿。

  八、如遇正策性调整或国家征地等出资意见。

  如租赁期间内因正策、国家建设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终止合同,应对及处理方案为:

  1、租金按实际时间时限结算。

  2、甲方流转之前所有基础设施、流转期间正府投入建设的所有设施所得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只付给乙方申报项目的正常费用。乙方在流转期间出资建设的临时设施、保护地生产设施及资产所得补偿全额归乙方所有。

  3、清苗补偿。合同期间内征用的租赁地块所得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所有。

  4、土地补偿费所得补偿费由甲方所有。

  九、享受国家及地方正策扶助的界定。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享有国家及地方项目建设资金,其它各项优惠正策归乙方享有。

  十、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恪守不得违反,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出租土地,每延期一天处违约金元。

  3、双方约定,如果某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承担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用于补充约定未尽事宜,补充协议不能超越本合同界定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解决争议办法。

  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鉴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身分证号:签字:鉴证单位:鉴证方签字:鉴证日期:

  乙方:法人代表身分证号:签字:鉴证日期: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归属所有权的,面积_____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租期从___起至___止。为期___年。

  三、租金现I金支付,每月租金___,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___元.

  四、甲方须向乙方出示房屋的正本房产证和有关证明。

  五、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住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小区管理费,电视收视费,水、电、煤气费和电话费等。

  六、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好房屋设施,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理完善,若乙方需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需经甲方同意。合约期满按米修去丢原则办理

  七、乙方在租房期内,不得将租房作违法经营场所。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剩租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如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此协议无效,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如租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交涉说明,并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续租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退还甲方钥匙并结清相关手续给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和中介方有权在租房期满五天后打开房屋另行出租或使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身分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身分证号:联系电话:

  日期:

传统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17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身分证号:身分证号:

  甲乙双方就门市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门市房位置:号门市面积:平方米

  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

  2、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年元,乙方租赁三年,不开发票,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交,上打租,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交给甲方租金。

  3、租赁期间由甲方负责每年交纳采暖费。

  乙方负责交纳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土地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此房屋转租,营业期间不得在此房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

  如须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租赁期间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以及门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发火灾,盗窃,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室内装潢可移动的装饰材料乙方可以拿走,甲方已装修的如(门窗,地砖,墙砖,卫浴)等有所损坏,乙方应按现有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或以乙方负责修复。

  8、违约条款:如乙方有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拖欠房租;或私自将房屋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还,并且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为违约金。

  9、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元r民币作为押金,防止乙方对水电、物业费拖欠及主要设施损坏。

  如乙方无以上事情发生,甲方应把_____元退还给乙方。

  10、本合同签字前甲乙双方各自核对对方证件,签字后生效。

  11、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证。

  甲方:乙方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