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明书
篇1: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是出口商的声明和官方机构的证明合二为一的联合证明,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联合国贸发会议优惠问题特别委员会对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的印刷格式,填制方法都有严格明确的规定,对所需纸张的质量、重量、大小尺寸,使用文件作了规定,并要求正本加印绿色检索图案,防止涂改或伪造。因此,填制必须十分细心,本证书一律不得涂改,证书不得加盖校正章。本证书一般使用英文填制,也可使用法文。特殊情况下,第二栏可以使用给惠国的文种。唛头标记不受文种限制,可据实填写。
⑴证书号码(REFERENCE NUMBER)
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⑵出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FR0M)
此栏填写出口商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如: 中国 杭州 北山路97号 邮编:310007 (NUMBER 97, BEI SHAN ROAD, HANGZHOU, CHINA.POST CODE NO.310007)等
⑶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家(GOODS CONSIGNED TO)
根据信用证要求填写给惠国的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果信用证未明确最终收货人,可以填写商业发票的抬头人。但不可填写中间商的名称。
欧盟、挪威等国对此栏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
⑷所知航运方式和航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此栏一般填写装货、到货地点(如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等内容,对转运商品应加转运港,如VIA HONGKONG。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地点和日期。 如:ON/AFTER APRIL 15, FROM SHANGHAI TO NEW YORK VIA SINGAPORE BY SEA。
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在填写时应注明。如:
ON/AFTER MAY 06,2004 BY VESSEL 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W/T HONGKONG 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
⑸供官方使用(FOR OFFICAL USE)
此栏在正常情况下留空。下列特殊情况,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
①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Y”红色印章。
②证书遗失、被盗或损毁,签发“复本”证书时盖上“DUPLICATE”红色印章,并在此栏注明原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 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DATED …WHICH IS CANCELLED.
⑹商品顺序号(ITEM NUMBER)
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按不同品种、发票号等分列“1”、“2”、“3”…单项商品,此栏填“1”,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⑺唛头及包装号(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
如果没有唛头,应填写“NO MARK”(N/M)。如果唛头过多,此栏不够填写,可填写在第7、8、9、10 栏之截止线以下(附页的纸张要与原证书一般大小),在右上角打上证书号,并由申请单位和签证当局授权签字人分别在附页末页的右下角和左下角手签、盖樱附页手签的笔迹、地点、日期均与证书第11、12栏相一致。
⑻包装件数、包装种类及商品的名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该栏目填写时应注意:
①包装件数必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表示。
②商品名称必须具体填写,不能笼统填写“MACHINE”(机器)、“GARMENT”(服装)。
③商品的商标、牌名(BRAND)及货号(ART NO.)一般可以不填。商品名称等项列完后,应在下一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止加填伪造内容。
④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写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填在此栏空白处。
⑼原产地标准(ORIGIN CRITERION)此栏是国外海关审核的核心项目。对含有进口成分的商品,因情况复杂,国外要求严格,极易弄错而造成退证查询。
①如果本商品完全是出口国自产的,不含任何进口成分,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填写“P”。
②如果出口商品有进口成分,出口到欧盟、挪威、瑞士和日本,填“W”,其后加上出口产品的HS品目号,如“W”42.02。 条件:1、产品列入了上述给惠国的“加工清单”符合其加工条件;2、产品未列入“加工清单”,但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要经过充分的加工,产品的HS品目号不同于所用的原材料或零部HS品目号。
③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出口到加拿大,填“F”。条件:进口成分的价值未超过产品出厂价的40%。
④含进口成分的产品,出口到波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捷克、期洛伐克六国,填“Y”,其后加上进口成分价值占该产品离岸价格的百分比,如“Y”38%。条件:进口成分的价值未超过产品离岸价的50%。
⑤输往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商品,此栏可以留空。
⑽毛重和其他数量(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此栏应商品的正常计量单位填写。如“只”、“件”、“双”、“台”、“打”等。以重量计算的则填毛重,只有净重的,填净重亦可,但要标上N.W.(NET WEIGHT)。
⑾发票的日期和号码(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此栏不得留空。月份一律用英文表示(可用缩写)表示。此栏的日期必须按照正式商业发票填制。
⑿签证当局的证明(CERTIFICATE)签证单位要填写商检局签证地点、日期。商检局签证人经审核后在此栏(正本)签名,盖签证印章。本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10栏)和申报日期(第12栏),而且应早于货物出运日期(第3栏)。
⒀出口商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在生产国横线上填写“中国”(CHINA)。进口国横线上填最终进口国,进口国必须与第3栏目的国别一致,如转运内陆目的地,应与内陆目的地的国别一致。凡货物运往欧盟十五国范围内,进口国不明确时,进口国可填E。U。
申请单位应授权专人在此栏手签,标上申报地点、日期,并加盖申报单位中英文印章,手签人手迹必须在商检局注册备案。
此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10栏)(最早是同日)。盖章时应避免覆盖进口国名称和手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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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原产地证明书
原产地证明书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事项名称: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事项类别: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办理机构: 商河县贸促会 申报范围: 外贸出口企业 办理依据:办理一般原产证明书,为外贸出口企业通关结汇提供方便。 办理程序: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办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原产地证)是证明有关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即证明有关出口货物是中国天然产品或是在中国经过了主要的和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的产品,且该制造 加工工序使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的外形、性质、形态或用途产生了实质性的改变。济南市贸促会、济南国际商会作为中国贸促会的一个签证处自1987年起就开展此项业务,其印章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单据证明专用章(济)”。
(一)申请与注册
企业申请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需要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贸促会)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注册登记:
申请企业须提交如下材料:
1、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工商局“备案专用章”)
3.原产地证明注册登记的申请
审查合格,企业须填制下列表格:
1.《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2.《含进口成分产品加工工序成本明细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产品清单》
4.《原产地证明书手签人员授权书》
外贸企业申请注册登记时,还应受签证机构要求,提供货源企业及其产品的有关材料,出口货物为异地货源的,还应根据要求,提供货源所在地签证机构提供的`《异地货源原产地证调查结果单》
经注册登记的企业,须按签证机构的要求,建立出口货物进料、生产、出货记录等。对申请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的上述材料,签证机构给予保密。
(二)办证须知:
填制原产地证明书应注意的事项
原产地证的全部内容要求用英文填写(英文为大写,字型字号保持一致),如果遇客户有特殊需要等情形,也可以用其他语种填写,但是必须有英文对照。
第1栏:出口方
此栏不得留空,填写出口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第2栏:收货方
应填写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
第3栏:运输方式和路线
此栏填写两项内容: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如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格式为FROM…TO…BY…(VIA…)注意装货港必须在中国境内。多式联运要分阶段说明。
第4栏:目的地国家(地区)
此栏填写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或地区,即货物最终进口国(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所在国家(地区)一致,或最终目的港国别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第5栏:签证机构用栏
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
第6栏:运输标志
此栏应按照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如无唛头,应填写NO MARK(N/M)。此栏不得留空。
第7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商品名称要求填具体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要求填明多少箱、包、袋、件等,注意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括号加注英文数字。此栏填打完毕后,在末行加上表示结束的符号(* * *),以防再添加内容。
第8栏:商品编码
要求填写商品的H.S.编码,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但是,《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中“HS编码”栏须填写至少四位数的HS编码。此栏不得留空。
第9栏:量值
填写出口货物的量值即数量或重量,应以商品的计量单位填写,以重量计算的要填注毛重或净重。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多种商品,则量值的填打必须与7、8栏中商品名称、商品编码相对应,有的还必须填写总数。
第10栏:发票号码及日期
必须按照所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填写。此栏不得留空。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实际出口日期,为避免对日期的误解,日期一律用英文表述。同一发票号项下的货物只能出具一份原产地证。同一合同项下分批出运的货物若发票号不同,应分别申办原产地证:若发票号相同,则只能出具一份原产地证。
第11栏:出口方声明
该栏由申请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原产地证手签人员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在签证机构备案的中英文印章,手签人的签字与印章不得重合。必须在该栏填写申领地点和日期,申领日期一律用英文表述。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最早为同日。
第12栏:签证机构证明
此栏由签证机构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字,并加盖签证机构印章(“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单据证明专用章”),签字和盖章不能重合。此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和申领日期。
(三)注册企业须提交的材料
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并严格按照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
2、按填制说明,提交已打印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3、注册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商业发票一份。
4、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文件如:信用证、提单等。(所提供的单据视情况而定)。
(四)原产地证的审核
1、 资料必须齐全、有效、单证填写完整、正确、文字清晰、印章清楚、正副本齐全、签字无错漏。
2、 原产地证所记载内容及数据须与申请书、发票或合同、信用证保持一致;
3、 对含进口成份的货物要提供明细单,如明细单难以提供的,申请人应提供补充说明,并接受签证机构的核查;
4、经审核,含进口成份的货物未达到原产地标准的,应申请《加工装配证明书》或《转口证明书》;
5、申请单位申请重发或更改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更改/重发申请书》并按规定收费。
所需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
2、按填制说明,提交已打印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3、注册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商业发票一份。
4、提交装箱单一份。
5、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证明文件如:信用证、提单等。(所提供的单据视情况而定)。 承诺期限:
当天办理
收费标准: 无 联系方式:地址:商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商河县贸促会
电话:82336227
网上申请: 表格下载:请点击下载:
申请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 一般原产地证申请书 原产地证更改重发申请书 保函1 保函2 注:以上表格均用A4纸打印。 网上查询: 网上咨询: 问题解答:篇3: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企业名称 证书号:
申请人郑重声明:
本人被授权代表本企业签署申请书。本申请书和填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内容正确,真实无误。所列货物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规定的原产地判定标准,并如实标注了原产国标记。对不符合中国原产地标准的货物,本人将按规定申领《加工装配证明书》。上述如有弄虚作假或实际货物与提交的文件不符,本人愿接受有关法律、法规的惩处并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申报如下:
注: 1、灵活贸易包括: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贸易
2、外资企业指所有含有外资的企业
3、其它贸易指一般贸易和灵活贸易以外的贸易,如展卖、易货、租赁等贸易方式。
篇4: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申请单位注册号: 1302B0685
证书号:
发票号:
M001 发票日期: 20xx-5-15
申请人郑重声明:
本人被授权代表本企业办理和签署本申请书。
本申请书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所列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物,擅改证书,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有关规定接受惩处并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申报如下:
注:1、灵活贸易包括: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贸易
2、 外资企业指所有含有外贸的企业。
3、 其它贸易指一般贸易和灵活贸易以外的贸易:如展卖、易货、租赁等贸易方式。
篇5: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产地证注册号: 证书号码: 申请人郑重声明:
本人是被正式授权代表单位办理原产地证明书和签署本申请书的。
本人所提供原产地申请书及所附单据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物,自愿接受签证机
注:
1.所有法检产品必须填报检单号。
2.东盟、亚太、智利、巴基斯坦、秘鲁、新加坡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必须填写确切的船名航次、出运日期。 2.“进口成份”指产品含进口成份的情况,如不含进口成份,则填0%,若含进口成份,则填进口成份占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
4.请提前2-3天传真填写完整并盖公章的的申请书至我处。证书在确认后1-2个工作日签出。请勿催单!
篇6: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申请单位及注册号码(盖章):证书号码:申请人郑重声明:
本人是被正式授权代表申请单位申请办理原产地证明书和签署本申请书的。
本人所提供原产地证明书及所附单据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物,擅改证书,自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负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申报如下:
现提交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原产地证明书一套,以及其他附件份,请予审核签证。 注:“进口成分”指产品含进口成分的情况,如不含进口成分,则填0%,若含进口成分,则填进口成分占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
篇7: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申请单位及注册号码(盖章):
证书号:
申请人郑重声明:
本人是被正式授权代表单位申请办理原产地证明书和签署本申请书的。 本人所提供原产地证明书及所付单据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物,擅改证书,自愿接受签证机关的处罚及负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申
现提交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原产地证书一套,以及其他附件 份,请予审核签证。
*注:“产品进口成分”栏是指产品含进口成分的情况,如果该产品不含进口成份,则填0%,若含进口成份,则此栏填进口成分占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
篇8: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申请单位注册号: 证书号: 发票号:
申请人郑重声明:
本人被授权代表本企业办理和签署本申请书。
本申请书及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所列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物,擅改证书,本人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申报如下:
篇9: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申请单位注册号:
发票日期:
申请人郑重声明: 证书号:
发票号: 申请人郑重申明:本人被正式授权代表本企业办理和签署本申请书。本申请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所列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物,擅改证书,本人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申报如下:
说明:1、灵活贸易包括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料加工贸易。
2、其它贸易指一般贸易和灵活贸易以外的贸易、如展卖、易货、租赁等贸易方式。
3、本表适用于CO网上签证遇特殊情况,办理手工制单申请或申办加工装配证明书时填写,同期办理相配套的单证认证只须一并填写,不须另填《涉外商业单证认证申请书》。
4、申请单位注册号指本单位在厦门市贸促会的注册号。
5、本表请用水笔或钢笔或打字机填写,本表须填报1式1份。
★ 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