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北京如何办理暂住证明,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北京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北京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暂住证(Temporary Residence Permit )这个词据说为深圳首创,是深圳移民文化的一个标志性符号,它让初到深圳的外来人口拥有了暂时居住的权利和一个身份,这个词语本身蕴涵着生活的不安定性。下面是北京如何办理暂住证明,请参考!
北京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办事说明:
北京暂住证服务主要面向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证为外地来京人员提供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今年5月,北京市公布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备受关注的居住证管理办法纳入今年立法计划。暂住证将退出舞台。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
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住所证明
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暂住在出租房屋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照片
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暂住证需要随身携带吗?
公安机关对暂住证如何管理?
五类人必须办暂住证
办理流程
1、携带好上述材料,前往暂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注:为了少走弯路,首先你需要跟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取得联系,询问具体流程,因为不同地区要求不一样。询问之后,你可以按照要求准备上述材料。)
申领方式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材料和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即可办理拿证。
北京暂住证的发展与变革
北京暂住证种类(具体分类条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由各分县局统一派出所户籍接待窗口对外办公时间并予以公示
办理费用:不收费
篇2: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北京暂住证服务主要面向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证为外地来京人员提供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今年5月,北京市公布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备受关注的居住证管理办法纳入今年立法计划。暂住证将退出舞台。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北京暂住证有什么用?
北京暂住证和居住证有什么区别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修正)
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
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住所证明
暂住在本市居民家中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暂住在出租房屋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照片
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办理流程
1、携带好上述材料,前往暂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注:为了少走弯路,首先你需要跟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取得联系,询问具体流程,因为不同地区要求不一样。询问之后,你可以按照要求准备上述材料。)
申领方式
(JIAZHAO)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材料和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即可办理拿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由各分县局统一派出所户籍接待窗口对外办公时间并予以公示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申请人暂住地派出所
这边提醒大家,想要在北京考驾照的学员们,现在北京已经取消暂住证这一项了,所以大家想要考驾照只能办理居住证。
篇3:济南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济南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据了解,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供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一张B5纸上)、房屋原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以下是“济南如何办理暂住证明”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办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一、流动人口信息申报
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3日以上应当进行居住登记。
办理手续
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或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登记。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信息审核
申请办理居住信息登记,且手续齐全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审核。
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流程
流动人口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网址12x.232.43.169或点击“济南民生警务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相关链接进入,通过“个人居住信息申报”进行信息的登记录入。
二、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
有效期限:济南市《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居住证到期前一个月内须进行签注或因地址变更换领新证;证件过有效期限未及时签注的'居住证停止使用。
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动、证件有效期满以及《居住证》丢失的流动人口,免费换领、补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流动人口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服务对象分类:本国公民
申报范围
流动人口:(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济政办字〔〕40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流动人口范围,是指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具有本市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2.具有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区,在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居住的人员。
申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八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以及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或者住院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发放居住证: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三)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
(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站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需要发放居住证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1、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持其户口簿带领流动人员申报;
2、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流动人员登记后申报;
3、租赁私房居住的,由出租人持其户口簿和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4、租赁公房居住的,由出租单位责任人持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时,未满16周岁的持本人身份证明,满16周岁的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应同时提供经有效查验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收费标准:免收工本费
常见问题
一、哪些人人应该办理居住证?
1、在本市居住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具有本市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
3、具有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离开户籍所在区,在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居住的人员
二、办理居住证有哪些手续?
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居住在居民家中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租房协议或合同;自购房产的,出具购房证明材料;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由单位出具证明。
3、育龄妇女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登记。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三、居住证如何收费?办理时限?
申请办理《居住证》且手续齐全的,免费办证;自受理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发证。
四、居住证有效期限是多长?
济南市《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居住证到期前一个月内须进行签注或因地址变更换领新证;证件过有效期限未及时签注的居住证停止使用。
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动、证件有效期满以及《居住证》丢失的流动人口,免费换领、补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流动人口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篇4:广州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广州如何办理暂住证明
暂住证申请资格:
申报暂住、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内而来本市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以及外出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治病、学习、出差等需暂住7日以上的人员,必须申报暂住登记。其中来广州地区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年满16周岁的外来暂住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必须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3、《流动人员证》(计生证);
4、出租屋纳税发票。
首次办理须亲自到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办理,照相、按指印留底。一个月后才可取证。(IC卡)
暂住证办理流程:
凡需申领《暂住证》的人员,要交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领《暂住证》。
具体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凡暂住在出租屋的,要在入住24小时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办理申报手续,由本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
凡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由承租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办公室申报。
(二)凡暂住在居民家中的,还需凭亲友户口簿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
(三)凡在工矿、企事业单位内部工地工棚工作和住宿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由用工单位统一将需要申领《暂住证》,人员名单列册登记送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审核,逐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
受理时限:周一至周五 正常上班时间
暂住证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从20xx年1月1日起征收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标准是每人10元/月,IC卡工本费是20元。
注意事项及备注:
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到同一市其他街(镇)暂住的,必须在新的暂住地申报暂住登记,原《暂住证》才继续有效。凡离开本市的,要将《暂住证》交回签发机关,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篇5:北京怎么办理居住证明
北京怎么办理居住证明
公民若需要办理北京居住证,是要求在当地居住满半年以上,而且有合法就业,就读或者居住地的情况下,带上以下资料到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办理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相片
3,本人在当地有效的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篇6:北京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1、来京人员持有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且已满6个月的;
2、以下三个条件至少符合一个:
①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②在京有稳定住所(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③在京连续就读(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注意: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持相关证件证明和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书面委托书),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户籍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篇7:北京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篇8:北京居住证明怎么办理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提醒:北京市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能够证明其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篇9:在北京怎么办理纳税证明
在北京怎么办理纳税证明
根据个人纳税证明开具注意事项,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济购房需要开具个税证明,分3种情况进行,北京办理纳税证明。
1、完税证明
完税证明是地税部门为纳税人开具的上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由省地税部门在年度结束后按年批量打印并由邮政部门统一送达纳税人。
开具范围:扣缴单位已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并且个人年纳税额在20元以上的,地税部门在年度结束后为纳税人批量打印完税证明。
取得方式:每年3月底之前,地税部门为符合打印条件的纳税人一次性打印上年度完税证明,由邮政部门统一送到纳税人,邮寄地址为扣缴单位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时登记的地址。
2、涉税证明
未纳入完税证明打印范围的'纳税人,可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涉税证明。
书面申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综合(税政)科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任职或受雇单位、申请原因、申请开具期间、实缴税额等,纳税证明《北京办理纳税证明》。
扣缴义务人证明:由纳税人任职或受雇单位出具证明,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证照类型、证照号码、收入额、代扣代缴税额、属期等。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后,经认真审核,对资料完整准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出具完税证明。
3、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收专用转账完税证
对纳税人取得的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或纳税人实缴以前年度所得税的情形,纳税人可以到主管地税部门所属纳税服务中心进行纳税申报,同时打印个人所得税凭证。取得方式为:
纳税人到地税部门所属纳税服务中心,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请表》,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支付单位的书面证明(注明该所得所属时期、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加盖公章。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进行微机打樱以现金缴纳的,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刷工商银行卡的,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
对以上3种情况纳税证明具体办理方式有疑问的,可拨打12366—2进行咨询。
“京15条”出台后,出现了不少关于购房资格的案例。对此,“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提醒购房者,外地人士在接受赠与房产时,也必须提供5年以上连续社保和纳税的证明,否则不能够过户。同时,切不可为了获得购房资格办理假证明。对于的确是在北京工作和居住超过5年的购房者,因调换工作产生间断,社保补缴由原单位和新单位出具证明以及缴纳系数,由个人自行补缴。而且若因工作调换或其他原因,中断缴纳,确保目前也在缴纳的情况下,补缴认可,仍然可以购房。
篇10: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申报暂住登记
外地户籍来京人员(以下简称“来京人员”)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应当到居住地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以下简称“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并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作为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的凭证。
(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来京人员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服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篇11: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申报暂住登记
来京人员应当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在京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2)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内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户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证明。
(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来京人员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时间证明。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
①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②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3)连续就读证明包括:
①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②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篇12:办理暂住登记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申报暂住登记
来京人员在居住地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时,应当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提供证件、证明齐全的,当场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北京市居住登记卡》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及《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到居住地流管站办理签注手续。
(二)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来京人员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时,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单》。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北京市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北京市居住证》及《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三)代为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北京市居住证》。代办人应当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2、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