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买机动车合同:通用范本两则

时间:2026-06-23 15:00:01 来源:互联网

带宽购买机动车合同(通用2篇)

带宽购买机动车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销售商)

  乙方:______ (购车人)

  经甲 乙双方协商,对乙方以消费带宽方式购买甲方机动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其经销的 汽车售给乙方。总价款共计 。

  二 、甲方保证机动车质量合格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厂家标准的全新机动车。

  三 、结算方式及时间: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预付总价款的 % ;大写 元整,剩余车款大写 元整,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从天津农村商业银彳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办理期限为 年的带宽作为剩余车款给付甲方,借后将其转入甲方在天津农村商业银彳股份有限公司蓟县支行的账户内;甲方在收到蓟县支行的进账通知后,甲方负责将车辆办理上牌落户、保鲜、挂靠车队;待所有手续齐全后将车辆及有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四 、乙方偿还本息的方式及时间:按照甲方于天津农村商业银彳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所签订的合同规定:“偿还天津农村商业银彳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借款本息。乙方必须按照天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制定的还本付息明细标准在每月 日之前,将借款本息交付天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至还清本息之日为止;乙方每次逾期或拒不交付时,按乙方与天津农村商业银彳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所签订的

  五 、在乙方未还清天津农村商业银彳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的借款之前,该机动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还清借款之后,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 、车辆保鲜必须由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鲜单由天津农村商业银彳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指定经办机构保管。 如乙方在使用中,出现交通肇事,车辆损毁或丢失,必须在24小时内向保鲜公司和有关部门报案,同时通知甲方,如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协助办理,其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月还带宽,天津农村商业银彳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从甲方账户扣划带宽本息,利息,并承担按日3% 的违约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 、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1、乙方提车后,要认真验收车辆并填写验收单。提车后要了解产品和用户须知,要做到正常使用和保养,乙方按服务手册规定进行定保、登记和保养、三包期内,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到服务站鉴定和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带宽购买机动车合同 篇2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地 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保: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保: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

  第九条 保鲜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彳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保/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彳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彳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保/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鲜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保/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鲜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买方(签章):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