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立法者批准法案允许使用加密货币支付州政府服务

加州一项允许州政府部门接受加密货币支付的法案已获得州议会全票通过。
6月2日,加州立法者在三读环节以68-0的票数通过了第1180号议会法案(AB 1180)。该法案由议员阿韦利诺·瓦伦西亚提出,现已提交至州参议院进行后续审议。
若法案生效,将要求金融保护与创新部制定法规,允许《数字金融资产法》管辖范围内的州政府费用和交易使用数字货币支付。
法案提议设立一个持续至2031年1月1日的试点项目,在获得州长加文·纽森批准后,将于2026年7月1日全面实施。
根据AB 1180,金融保护与创新部还须在2028年1月1日前提交报告,详细说明处理的加密货币交易数量与类型,以及项目实施期间遇到的技术或监管问题。
《数字金融资产法》定义的数字金融资产是指任何非法定货币的、作为交易媒介的价值数字表征。
监管机构希望通过该法案使加州与佛罗里达、科罗拉多和路易斯安那等州保持一致——这些州已允许特定政府服务接受加密货币支付。
在议会通过前,AB 1180经历了多次修订。其中关键修改是删除了涉及网约车公司及运输服务用私家车的条款,使法案焦点集中到《数字金融资产法》框架下的数字资产交易。
AB 1180预计将与瓦伦西亚提出的另一项加密相关法案AB 1052形成互补。后者旨在保护私人交易中的数字资产使用权,并确立加密货币自我托管权利。
AB 1052已于5月23日在议会委员会以11-0票数通过,正等待三读。若生效,将禁止公共实体仅因数字资产被用作支付方式而对其加以限制或征税。
其他条款包括阻止州及地方政府对硬件钱包或自托管钱包设限,以及涉及数字财产归属和公职人员数字资产参与的有关规定。
随着政界对数字资产支持度上升,加州对加密政策的关注持续升温。州参议员本·艾伦等人士正推动政府在加密货币领域采取更积极立场。
选民支持也呈跟进态势。Coinbase委托的二月民调显示,该州近八成加密货币持有者会投票支持主张加密友好的候选人。